PWSC(97-98)35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六月四日
總目703 ── 建築物
海空交通 ── 港口工程
47AP ── 政府船塢改善計劃 --餘下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47AP號工程計劃提升
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億1,420萬
元,用以在政府船塢進行建議的餘下改善工程。
昂船洲政府船塢內維修和保養政府船隊的現有設施並不
足夠。我們需要在政府船塢設置全天候的岸上船隻停泊
設施、正式工場和提供辦公地方。
2. 建築署署長建議把47AP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
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億1,420萬元,用以在
政府船塢設置有上蓋的岸上船隻泊位、正式工場和提供
辦公地方。這項建議獲經濟司和海事處處長支持。
3. 擬議改善工程的範圍包括 ──
-
設置四個淨高20米的有蓋泊位,供修理大船之
用﹔另設置六個淨高12米的有蓋泊位,供修理
小船之用;
-
興建一個打砂油漆工場和一個鋼材裝配工場﹔
以及
-
興建正式辦公地方和工場,供駐船塢的水警聯
絡人員使用。
4. 政府現時擁有一支現代化的船隊,規模日益擴大,以
昂船洲政府船塢目前的設施,實不足以應付船隊不斷增
加的需求。有見及此,我們在新政府船塢分期進行改善
工程(1),首兩期改善工程已經完竣。現時需要進行餘下
兩期的政府船塢改善工程,以提高維修和保養船隻的效
率,以及配合政府船隊的需要。
5. 新政府船塢目前並無全天候的岸上船隻停泊設施,影
響到船塢的服務質素和效率,以及整支政府船隊可供使
用的船隻和船隊的整體可靠程度。此外,我們需要興建
打砂油漆工場和鋼材裝配工場,從而改善現有設施。我
們也需為駐船塢的水警聯絡人員提供適當的辦公地方,
以代替現時設於岸上兩個浮躉的辦公地方。
6. 在岸上船隻泊位建造上蓋後,在任何天氣情況下也可
以進行船身修理和油漆工作,大大提高維修工作的效率,
以及縮短維修時間。興建打砂油漆工場,對妥善保養船
身和繫泊浮標至為重要。船身和繫泊浮標得到妥善保養,
需要以高昂的費用更換船身和浮標鋼板的情況便可盡量
減少。興建鋼材裝配工場後,鋼鐵工程便可在火警危險
較低的環境下,更有效率和系統地進行。此外,駐船塢
的水警人員現時的辦公地方未符理想,我們需要興建合
適的辦公地方,以改善他們的工作環境,並促進他們與
政府船塢維修人員之間的合作。
7.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
為2億1,420萬元(見下文第8段),分項數字如下──
| | 百萬元
|
---|
(a) | 打樁工程 | 20.7
|
(b) | 建築工程 | 85.6
|
(c) | 屋宇裝備 | 28.3
|
(d) | 渠務和外部工程 | 2.0
|
(e) | 傢具和設備 | 10.0
|
(f) | 顧問費 | 9.3
|
(g) | 應急費用 | 15.0 ______
|
| 小計 | 170.9
|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
(h) | 通脹準備金 | 43.3 ______
|
| 總計 | 214.2 ______
| (按付款當日 價格 計算)
|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8.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1996年12月)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
---|
1997-98
| 2.6
| 1.06750
| 2.8
|
1998-99
| 68.8
| 1.16358
| 80.0
|
1999-2000
| 66.9
| 1.26830
| 84.9
|
2000-01
| 21.2
| 1.38244
| 29.3
|
2001-02
| 11.4 ______
| 1.50686
| 17.2 ______
|
| 170.9 ______
| | 214.2 ______
|
9. 我們按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二年期間工資和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由於我們可預先清楚界定工程範圍,出現不明確情況的
機會甚微,故我們會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為工程招標。
10. 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會令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多190萬元。
11. 由於建議的工程計劃主要是在政府船塢範圍內進行
改善的工程,對一般市民並無影響,因此我們並無徵詢
公眾意見。
12. 環境保護署署長於一九九七年四月進行環境檢討,
所得的結論是,這項工程計劃會對環境造成影響的可能
性很低,因此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我們會實施有關
工程合約所建議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以控制施工期間
的塵埃、噪音和地盤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
13. 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14. 為配合西區海底隧道/西九龍快速公路的建造計劃,
我們在366CL號工程計劃「西九龍填海計劃北部地區第I
期」(2)下,把舊油蔴地政府船塢遷建於昂船洲,依樣重
置各項設施;重建工程已於一九九五年四月完成。
15. 我們最初於一九九三年五月把47AP號工程計劃提升
為乙級。我們分別於一九九五年四月和一九九六年五月
完成48AP和57AP兩項工程計劃下的新政府船塢第1期和
第2期改善工程。另外,我們又委聘顧問就餘下的這一
期改善工程進行詳細設計和擬備招標文件,估計所需費
用為495萬元。這筆費用已在整體撥款分目3100GX「為
工務計劃丁級工程的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小規模勘測
工作及顧問費」項下撥款支付。
16. 我們並在是次會議上提交另一份相關的文件(PWSC
(97-98)34),呈請委員批准把62KA「在昂船洲政府船塢
提供永久設施」提升為甲級。我們計劃於一九九八年一
月展開47AP和62KA兩項工程計劃的工程,並於一九九
九年十一月完工。
經濟科
一九九七年五月
-
一九九三年六月,財務委員會批准把47AP號工程計劃的
第1期工程提升為甲級,編訂為48AP號工程計劃;按付
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2,500萬元。一九九四
年六月,財務委員會批准把47AP號工程計劃的第2期工
程提升為甲級,編訂為57AP號工程計劃;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550萬元。48AP和57AP兩項工程
計劃分別在一九九五年四月和一九九六年五月完成。餘
下的政府船塢拓展計劃第3期和第4期工程,會分別在47AP
和62KA兩項工程計劃下進行。
-
一九九二年七月,財務委員會批准在366CL號工程計劃
下,把油蔴地政府船塢遷往昂船洲,按付款當日價格計
算,估計費用為5億3,000萬元。
PWSC(97-98)35 附件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 顧問的員工開支
| 預計 的人 工作 月數
| 總薪 級平 均薪 點
| 倍數
| 估計 費用 (百萬元)
|
---|
(I) | 建築
|
| (a)
| 合約 管理
| 專業 人員
| 13.1
| 40
| 3
| 2.17
|
| | | 技術 人員
| 17.7
| 16
| 3
| 0.99 ______
|
小計
| 3.16
|
(II) | 工料測量
|
| (a)
| 合約 管理
| 專業 人員
| 11.5
| 40
| 3
| 1.91
|
| | | 技術 人員
| 12.5
| 16
| 3
| 0.70 ______
|
小計 | 2.61
|
(III) | 結構工程
|
| (a)
| 合約 管理
| 專業 人員
| 6.5
| 40
| 3
| 1.08
|
| | | 技術 人員
| 12.5
| 16
| 3
| 0.70 ______
|
小計 | 1.78
|
(IV) | 屋宇裝備
|
| (a)
| 合約 管理
| 專業 人員
| 6.5
| 40
| 3
| 1.08
|
| |
| 技術 人員
| 12.0
| 16
| 3
| 0.67 ______
|
小計 | 1.75 ______
|
總計 | 9.30
|
約數 | 9.3
|
註﹕
-
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
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
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一九九
六年四月一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55,390元,
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8,595元。)
-
上述數字是根據建築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
我們必須待選出顧問後,才能知道實際的人工作
月數和實際所需的費用。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