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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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八日會議的紀要
(立法局CB(2)401/96-97號文件容後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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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續議事項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布政司會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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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提交立法局會議席上省覽的
附屬法例法律顧問報告
(已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八曰在憲報刊登)
(立法局LS35/96-97號文件容後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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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條例草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報告
(立法局CB(2)406/96-97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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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法律顧問就尚待處理的條例草案提交進一步報告
1996年職業性失聰(補償)(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局LS32/96-97號文件容後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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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根據《會議常規》第42(3A)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條
例草案法律顧問報告
- 1996年建築師、工程師、測量師及規劃師註冊
(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局LS31/96-97號文件容後奉上)
- 1996年汽車(首次登記稅)(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立法局LS34/96-97號文件容後奉上)
- 1996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局LS33/96-97號文件容後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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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將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立法局會議上處理的其
他事項
- 議案
根據《立法局(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提出
的決議案由葉國謙議員動議隨文附上上述議案的
措辭。
- 條例草案 -- 首讀及二讀
1996年防止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選舉舞
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草案
(由司徒華議員提出的議員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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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 將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立法局會議上處理的
事項
- 質詢
(立法局CB(3)193/96-97號文件)
- 聲明
未接獲擬發表聲明的預告。
- 政府議案
未接獲擬動議議案的預告。
- 條例草案 -- 首讀及二讀
- 1996年電視(修訂)條例草案
- 1996年監管釋囚(修訂)條例草案
- 1996年旅行代理商(旅遊業賠償基金(特惠
賠償額及罰款)規則)(修訂)條例草案
(由李華明議員提出的議員條例草案)
- 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
及三讀
- 1996年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 1996年破產欠薪保障(修訂)條例草案
- 1996年僱員補償(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 「過渡期後的民生政策」議案辯論
上述議案(隨文附上)將由李華明議員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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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 預先就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立法局會議舉行的議案
辯論給予通知
-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議案辯論上述議案將由
何承天議員動議。議案的措辭容後奉上。
- 「臨時立法會」議案辯論上述議案將由鄭家富
議員動議。議案的措辭容後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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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事務委員會/條例草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報告
新界土地交換權利(贖回)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局CB(1)307/96-97號文件容後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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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 | 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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