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草案》
1998年 2 月 19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議程



  1. 與代表團體及政府當局會晤

  2. (上午8時30分至11時)

    地產建設商會(上午8時30分至9時)
    香港律師會
    (臨立會CB(1)974(01)
    號文件)
    (上午9時至9時30分)
    香港規劃師學會
    (臨立會CB(1)974(02)
    號文件)
    (上午9時30分至10時)
    香港測量師學會
    (臨立會CB(1)974(03)
    號文件)
    (上午10時至10時30分)
    土地發展公司(上午10時30分至11時)

  3. 與政府當局會晤

  4. (上午11時至下午12時45分)

  5. 其他事項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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