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修訂)議程

1998年2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在立法會會議廳舉行

文件編號事項
1.EC(97-98)56 建議在建築署開設一個總建築師常
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應付
因實施學校改善計劃而引致的規模
龐大而複雜的額外工程

(出席人員:工務局首席助理局長/
建築署副署長/教育署助理署長)

2.EC(97-98)61 建議保留建築署一個總建築師編外
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直至1999
年3 月 31日為止,出任人員負責協
助香港教育學院校董會監督該學院
大埔校舍的發展計劃

(出席人員:工務局首席助理局長/
建築署副署長)

3.EC(97-98)65 建議保留下述編外職位,以處理與
機場核心計劃有關的未完成工程、
索償、糾紛、合約完結工作和運輸
事宜,以及與機場有關的工程-運
輸署(直至1998年9月30日為止)1個政
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2點)1個
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

路政署(直至1998年12月31日為止)1
個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
點)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點)(直至1999年3月31日為止)2個總
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

(出席人員:工務局首席助理局長
/運輸署副署長/運輸署總工程
師/路政署副署長/路政署副署
長(機場及港口通道系統))

4.EC(97-98)62 建議在政府總部教育統籌局開設兩
個常額職位,包括一個首長級乙級
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以
及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首長
級薪級第2點),由1998年3月1日起生
效,以應付在學校教育方面日趨複
雜的工作和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包
括最近設立的優質教育基金所帶來
的工作

(出席人員:教育統籌局局長/教育
統籌局副局長/教育統籌局首席助
理局長)

5.EC(97-98)63 建議在政府總部教育統籌局開設一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
級薪級第2點),由1998 年 4月1日起
生效,以應付在人力資源發展和其
他有關事宜方面不斷增加的工作量

(出席人員:教育統籌局副局長)

6.EC(97-98)64 建議保留政府總部教育統籌局一個
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
薪級第2點),直至1999年2月28日為
止,以便繼續借調一名合適的人員
到僱員再培訓局

(出席人員:教育統籌局副局長/教
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

7.EC(97-98)66 建議在政府總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和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中央政策
組開設下述編外職位,為期三年,
由1998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
(a)1個局長職位(首長級薪級第8點)
,使中央政策組的架構能配合目前
情況所需;

7.EC(97-98)66(續) (b)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
級薪級第2點),以加強人手支援,
應付已見增加的研究工作;以及

` (c)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
級薪級第3點)和1個政府城市規劃師
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便為
策略發展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支援

(出席人員:行政署長/中央政
策組首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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