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 過 1997年 5月 17日 第 5次 會 議 的 紀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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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 立 會 281/96-97號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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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續 議 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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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主 席 匯 報 與 臨 時 立 法 會 主 席 及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政 策 統 籌 局 長 會 面 的 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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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1997年 7月 1日 儀 式 及 後 勤 安 排 專 責 小 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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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臨 時 立 法 會 先 前 會 議 的 續 議 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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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法 律 顧 問 就 根 據 《 議 事 規 則 》 第 54(4)條 交 付 內 務 委 員 會 處 理 的 法 案 所 擬 備 的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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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1997年 市 政 局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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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7年 區 域 市 政 局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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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7年 區 議 會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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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 立 會 282/96-97號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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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1997年 社 團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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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 立 會 283/96-97號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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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 《 1997年 公 安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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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 立 會 284/96-97號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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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將 於 1997年 5月 31日 臨 時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處 理 的 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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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法 案 -- 首 讀 及 二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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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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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法 案 -- 恢 復 二 讀 辯 論 、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及 三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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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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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議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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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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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將 於 1997年 6月 7日 臨 時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處 理 的 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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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法 案 -- 首 讀 及 二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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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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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法 案 -- 恢 復 二 讀 辯 論 、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及 三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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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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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議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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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但 內 務 委 員 會 曾 初 步 同 意 有 關 1997至 98年 度 過 渡 期 預 算 案 的 議 案 , 可 在 此 會 議 上 恢 復 辯 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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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 他 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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