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臨 時 立 法 會 事 務 委 員 會
保 安 事 務 委 員 會
1997年 11月 20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修訂議程
I. | 通過1997年10月16日會議的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臨立會CB(2)612號文件及容後奉上的CB(2)632號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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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會議的日期及討論事項
(下午2時35分至2時40分)
臨立會CB(2)618(01)號文件 ─ 待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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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分配從充公毒販財產所得的資產的政策及安排
(下午2時40分至3時10分)
臨立會CB(2)618(02)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交的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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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長期監禁刑罰覆核規例》
(下午3時10分至3時35分)
臨立會CB(2)618(03)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交的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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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把外籍囚犯移送回原居國家的安排
(下午3時35分至4時05分)
臨立會CB(2)618(04)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交的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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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緊急救護車服務
(下午4時05分至4時30分)
臨立會CB(2)618(05)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交的 文件容後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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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其他事項
(下午4時30分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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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1月18日
* 非委員的議員獲邀參與有關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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