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8/99-21(1)

立法會

議程
1999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謹請各位議員留意CB(3)1001/98-99號文件內的操作詳情

I. 文件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1998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382/98
2.《1998年龍虎山郊野公園(指定)令》383/98
3.《旅館業(豁免)令》384/98
4.《1998年圖書館(市政局轄區)指定(第5號)令》385/98
5.《1998年博物館指定(修訂)令》386/98
6.《1998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公眾街市) (指定事宜及修訂附
表10)(第2號)令》
387/98
7.《1998年市政局轄區內街市(修訂)(第2號)宣布》 388/98
8.《1998年律師執業(修訂)(第4號)規則》389/98
9.《〈地產代理條例〉(第511章)1998年(生效日期)(第2號)公告》390/98
10.《〈保護臭氧層(受管制製冷劑)規例〉(第403章,附屬法例)1998
年(生效日期)公告》
391/98
11.《1998年儲稅券(利率)(第5號)公告》392/98
12.《1998年旅遊業賠償基金(特惠賠償額及罰款) (修訂)規則》 394/98
13.《199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2)(第2號)公告》 395/98
14.《〈1998年工業訓練(製衣業)(修訂)條例〉(1998年第40號)
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
396/98
15.《〈1998年進出口(登記)(修訂)(第2號) 規例〉(1998年第
334號法律公告)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
397/98
16.《〈採用歐羅條例〉(1998年第41號)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398/98

提交文件

1.第81號 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就政府飛行服務隊福利基金
在截至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年度內的
管理情況所提交的報告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2.第82號警務處處長關於警察福利基金報告
(1997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報告

《1998年證券(內幕交易)(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黃宏發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劉漢銓議員問:

據報道,當局預測在本財政年度起計的未來 5年內,本港每年的社會工作學位課程
及文憑課程畢業生人數,都會多於社會工作行業的職位空缺數目。就此,政府可否
告知本會:

  1. 是否知悉,在過去兩年,此等畢業生中那些未能覓得社會工作職位的,
    加入了哪些類別的行業;在應屆社工課程畢業生中,從事社會工作、其
    他工作及仍在尋找工作的人數分別為何;

  2. 在經濟不景氣下,當局會否考慮增聘社會工作人員,以應付社會對福利
    服務日益殷切的需求;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否研
    究把某些原來由社會福利署提供的服務,以招標形式外判予非政府機構
    承辦,會否令整體的社會工作職位數目有所增加;及

  3. 有何具體措施,鼓勵未能即時覓得社會工作職位的社工課程畢業生,修
    讀深造課程或參與義務社會工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2. 陸恭蕙議員問:(譯文)

就香港與台灣的關係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有關特區政府官員訪問台灣的政策,以及當局在審批台灣官員的訪港申
    請時,會把哪些因素視為支持訪港申請的理由;

  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台灣當局有何渠道商討共同關注的事項,例如簽
    發旅遊簽證的事宜,以及在台灣的中國籍香港居民在遇上緊急事故時可
    獲得的援助;及

  3. 特區政府與台灣當局就共同關注事項進行何種程度的接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

3. 鄧兆棠議員問:

關於在本個及對上兩個年度向市民提供的精神科及情緒輔導服務事宜,政府可否
告知本會:

  1. 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每年用於各項精神科服務的開
    支、就該等服務所設定的目標服務水平,以及有關的醫療人員的編制為
    何;有否評估,當局提供給醫管局的資源是否足夠應付現時本港精神病
    患者的需求;

  2. 每年有多少宗精神病患者在等候覆診期間傷害自己身體、企圖自殺或自
    殺的個案;及

  3. 當局提供了多少資源給政府及非政府機構,以提供情緒輔導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4. 黃容根議員問:

據報道,最近有不少內地的漁船和內河船進入本港水域,在本港的船舶加油站採
購大量工業用柴油(俗稱 "紅油"),然後運返內地出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
會:

  1. 現時當局對內地船隻進入本港水域有何規定;

  2. 是否知悉該等內地船隻是否設有安全裝置,以妥善運載大量紅油;就
    沒有裝設安全裝置而運載大量紅油的船隻,當局將會採取甚麼行動;

  3. 有否評估該等採購活動有否引致船舶加油站提供給本地漁船使用的紅
    油出現供應短缺的情況;若有出現短缺的情況,當局是否知悉有關的
    供應商有何補救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5. 譚耀宗議員問:

據報道,興建中的居者有其屋(下稱"居屋")屋苑天盛苑部分樓宇外牆所採用的
預製混凝土組件的鋼筋數目及分布情況不符合標準,受影響的單位牆身或會因而
出現裂痕或滲水現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房屋署有否調查該事件;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2. 當局會在何種情況下向居屋建築工程的承建商和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
    劃屋苑的發展商採取懲罰措施及要求賠償;及

  3. 若居屋工程未能如期完成,會否向受影響的準業主作出補償,及讓決
    定取消買賣協議的準業主在下次居屋發售時優先購買居屋單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6. 陳智思議員問:

據報道,新加坡資政李光耀先生曾指出香港政府的領導層缺乏"危機管理"的經驗,
以致未能冷靜地面對風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有否評估各政策局及部門在過去兩年內處理各項重大問題(例如在處
    理禽流感及亞洲金融風暴)時的表現;若有,該等評估的結果是否顯
    示高級官員缺乏危機管理經驗;及

  2. 當局有何具體計劃,以加強官員對危機的警覺性、應付能力及管理技
    巧?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7. 呂明華議員問:

關於私人住宅單位的供應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是否知悉各大地產發展商現時分別擁有的住宅用地面積;

  2. 是否知悉各大地產發展商在未來5年每年計劃推出發售的住宅單位的合
    計面積;及

  3. 有否規定地產發展商須在向政府購入住宅用地後的某段時間內完成興建
    及出售住宅單位;若有,過去5年,未有符合這規定的住宅發展項目數目
    為何,佔項目總數的百分率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8. 涂謹申議員問: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四條(一)列明:人人有權為避免逼害在他國尋求和享受庇
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特區政府會否向提出要求的人士提供政治庇護;若會,來自中國內地及
    台灣的人士是否包括在內;

  2. 上述(a)項的政策與前港英政府的政策有何不同;

  3. 自1997年7月1日至今,當局共收到多少宗要求提供政治庇護的申請;當
    中獲得批准或被拒絕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

  4. 現時當局處理該等申請的程序為何;與前港英政府所採納的程序比較為
    何;

  5. 當局需否就向申請人提供政治庇護與否一事徵詢中央人民政府;及

  6. 當局會否把曾申請政治庇護的人士的個人資料交予中央政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9. 劉健儀議員問:

現時使用青嶼幹綫的駕駛人士只需在離開大嶼山時繳付該幹綫的來回雙程費用。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計劃拆除青嶼幹綫往大嶼山方向路段上的收費亭
,以避免不熟悉該收費安排的駕駛人士產生誤會,因而可能發生交通意外;若否
,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0. 吳亮星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現時獎勵及表揚工作表現出色或在公共事務方面有貢獻的公務員的
    制度為何;

  2. 該等制度與香港回歸前的制度有何不同;及

  3. 當局有否公布某公務員因何獲獎勵及有何行為值得表揚;若有,有
    否評估該等公布的效果;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1. 劉健儀議員問:

《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D)第45(2)(c)條規定,
司機在掌管的士時,如的士可供租用,不得遊蕩或將車輛停在的士站以外的其他
地方,但因意外或不可避免的因由則不在此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的士司機駕駛的士尋找乘客,或將的士停在的士站以外的地方等候乘
    客,是否屬於違反該項規定;

  2. 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的士司機因違反該項規定而被定罪,以及法庭
    判處他們的平均刑罰為何;及

  3. 有否研究需否因應現時的士司機要到處尋找乘客或停在的士站以外的
    地方等候乘客的實際情況而修訂該項規定;若認為無需修訂,原因為
    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2. 劉皇發議員問:

據報道,去年12月4日,一輛私家車在九龍塘失控撞倒一支交通標誌杆,該標誌杆
在倒下時擊斃行人道上一名小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過去5年,共有多少宗涉及車輛碰撞交通標誌杆的交通意外;所涉及的
    途人傷亡數字為式F及

  2. 會否考慮改善交通標誌杆的設計,以減少此類交通意外中的傷亡人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3. 單仲偕議員問:(譯文)

就保障透過互聯網傳輸的資訊的隱私及完整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當局採取了何種措施,確保互聯網服務及固定電訊網絡服務的供應商採
    取可靠的資訊保安措施;及

  2. 會否考慮規定所有"公共非專利電訊服務牌照"申請人,必須先提交有關
    數據保安措施的詳細計劃,其申請才會獲得批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14. 李啟明議員問:

據報道,紡織品配額炒賣活動最近轉趨活躍,一些中小型廠商須以高價向持有配
額的廠商購買紡織品配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有否評估紡織品配額炒賣活動的嚴重程度;及

  2. 有否計劃改變該項配額制度,包括重新分配配額;若有,詳情為何;若
    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15. 梁耀忠議員問:

當局曾承諾於1998年就更廣泛採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可行性和經濟效益進行研究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該項研究現時的進展為何;

  2. 現時有何法例或守則規管商業樓宇採用該類空調系統;

  3. 有否統計採用該類空調系統的商業樓宇數目佔商業樓宇總數的百分比;及

  4. 有何措施推廣商業樓宇採用該類空調系統;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16. 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根據一本國際雜誌的預測,香港作為全球最佳營商地區的榜首位置,在1999至
2003年將下降至第12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將會採取何種措施,
維持香港相對於本地區其他商業中心的競爭優勢,例如新加坡、台灣及上海?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17. 楊耀忠議員問:

鑑於不少全日制中、小學學生均透過學校集體向食物供應商訂購午膳飯盒,政府
可否告知本會:

  1. 現時該等供應商的數目為何;

  2. 有否根據該等供應商的食物製造廠的衞生情況將其分級;若有,詳
    情為何;

  3. 過去5年,每年學生懷疑因進食該等食物供應商提供的不潔食物而
    引致不適的個案數目為何;該等個案涉及的食物供應商數目為何;

  4. 有何措施加強監管該等食物供應商製造廠的衞生情況,以減少學生
    進食不潔食物而感到不適的事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8. 劉江華議員問:

就西鐵的興建對東鐵票價的影響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是否知悉九廣鐵路公司("九鐵")最近批出的兩項西鐵工程合約的
    詳情,以及其合約價值與原來的預算開支的比較為何;及

  2. 是否知悉九鐵會否為協助西鐵的融資計劃而將會增加東鐵的票價?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9.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政府部門向短暫署任其他職位的公務員發放署任津貼事宜,行政機關可否
告知本會:

  1. 鑑於大部分私營機構並無向其員工發放該項津貼,政府部門向公務員發
    放該項津貼的理據為何;

  2. 上一個財政年度發放該項津貼的總額為何;及

  3. 會否考慮取消該項津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0 霍震霆議員問:

就推動電影業發展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何具體措施:

  1. 鼓勵電影工作者製作更多高質素及高藝術水平的電影;及

  2. 提高觀眾欣賞電影的能力?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1.《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3號)條例草案》

2.《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5號)條例草案》

3.《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2號)條例草案》

4.《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4號)條例草案》

5.《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6號)條例草案》

6.《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7號)條例草案》

7.《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1號)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3號) 條例草案》政務司司長
2.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5號) 條例草案》政務司司長
3.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2號) 條例草案》律政司司長
4.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4號) 條例草案》民政事務局局長
5.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6號) 條例草案》民政事務局局長
6.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7號) 條例草案》民政事務局局長
7.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1號) 條例草案》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998年證券(內幕交易)(修訂)條例草案》 : 財經事務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器官捐贈

劉千石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立法實施'選擇不捐贈器官'計劃,以確保有需要的病患者可早日進
行器官移植手術;在此計劃實施以前,政府應採取行政措施,將願意死後捐出
器官人士的意願顯示在其身分證或駕駛執照等個人證件上,使其捐贈器官的意
願能得以更清晰表明。

出席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2. 檢討廢物管理政策

蔡素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立即檢討廢物管理政策,在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下,考慮設立再生
資源中心,有系統地協助廢紙業及其他循環再造業的發展,其中措施包括廣泛
諮詢業界、環保及勞工等有關團體,從速檢討廢物處理收費的計劃,積極考慮
改為向生產商徵收回收按金,設立循環再造基金,鼓勵業界開拓切合本地需要
的環保產業,為弱勢社群創造就業機會;同時應盡快增設配套設施,方便市民
分類和回收廢物;政府亦須加強對官員及市民的環保教育,要求所有政府部門
盡可能優先採用再造產品,最終達致提高環保效益、振興本地環保產業市場、
改善業界的投資環境和國際競爭力、節省政府資源,以及創造就業機會等的良
好效果。

就蔡素玉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陸恭蕙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改為向生產商",並以"對部份工業廢物"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

立法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會CB(3) 1001/98-99號文件

1999年1月6日
立法會會議

繼於1998年12月16日發出的立法會CB(3)929/98-99號通告,以及於1998年12月29日
發出的議程初訂本,現附上1999年1月6日星期三會議的議程。

2.謹請各位議員注意,電子表決系統的功能現已增強,在立法會會議席上擬就一項
口頭質詢要求提出補充質詢的議員,可按下其座位前端的"要求發言"按鈕,該等議
員的姓名隨即會根據按下按鈕的先後次序顯示在立法會主席及立法會秘書的顯示器
上。謹請各位議員留意載列於隨附的立法會CB(3) 1010/98-99號文件內的操作詳情。

3.立法會主席已同意由1999年1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起,開始試用該增強系統。
在系統試用期間,議員如不予按鈕,但卻舉手示意要求提問補充質詢,秘書會在看
到議員舉手後登記議員的要求。主席是否會叫喚一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及決定個
別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的次序時,並不純綷根據議員按下按鈕的先後次序。主席在決
定叫喚何位議員時,所考慮的其他的因素會包括各位議員在本會期內已提出的補充
質詢的次數,個別議員就主體質詢的題材已獲得認知的關注程度,及正在輪候提問
的議員數目。

立法會秘書

(陳欽茂代行)

連附件

立法會CB(3)1010/98-99號文件

試用電子系統以供議員
在立法會會議的質詢時間內顯示要求提出補充質詢

在每一項主體質詢開始前,"要求發言"的按鈕指示燈會自動熄滅。

當主席請一位議員提問一項主體質詢時,電子系統隨即開始進行登記,而擬就該
口頭質詢提出補充質詢的議員,請由那時開始按下"要求發言"的按鈕,以登記其
要求。按鈕指示燈會隨即亮起,顯示系統已登記議員的要求。該系統同時根據議
員按下按鈕的先後次序將議員排序。

雖然按照一貫慣例,提出主體質詢的議員將會獲准提出第一項補充質詢,但該位
議員仍須按下"要求發言"按鈕,以便該系統準確計算各位議員先前已提出的補充
質詢數目。

在主席叫喚一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時,該議員座位前的"要求發言"按鈕指示燈會
熄滅,而電子系統會記錄該位議員已獲得提問補充質詢,並計算該議員已提問的
補充質詢最新數字。

"要求發言"按鈕指示燈有時可能會在議員輪候提出補充質詢時熄滅。但議員無須
理會,因該系統已在議員最初按下"要求發言"按鈕時,立即登記議員提出補充質
詢的要求。若議員因指示燈熄滅而因此不能確定其名字是否已被登記,可以再按
"要求發言"按鈕一次。在此情況下,議員的排序不受影響。

擬就同一項主體質詢第二次提出補充質詢的議員,應在第一次提出補充質詢後,
再次按下"要求發言"按鈕。

當進入一項新的主體質詢時,該系統將重新根據議員按下按鈕的次序編排輪候發
言的次序,而所有"要求發言"的指示燈亦會自動熄滅。

議員擬在質詢時間內提出跟進質詢、要求澄清或提出規程問題時,應起立示意。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