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8/99-2(1)

立法會

議程

修訂本

1998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文件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1998年廢物處置(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

260/98
2.《1998年商船(小輪及渡輪船隻)(修訂)規例》

261/98
3.《1998年商船(雜類航行器)(修訂)規例》

262/98
4.《逃犯(新西蘭)令》

263/98
5.《豁免利得稅(利息收入)令》

264/98
6.《道路交通(交通管制)(指定禁區及限制區)公告》

266/98
7.《1998年飛機乘客離境稅(修訂)條例(1998年第20號)
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

267/98

提交文件

1.第1號 ─ 臨時市政局在1997至98財政年度第4季通過的
1997至98年度財政預算修訂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2.第2號 ─ 經修訂的臨時市政局1997至98財政年度工程一覽表
(截至1998年3月31日止的第4季)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3.第3號 ─ 臨時區域市政局1997至98財政年度開支預算修訂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4.第4號 ─ 經修訂的臨時區域市政局1997至98財政年度工程一覽表
(截至1998年3月31日止的第4季)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II. 質詢

1. 涂謹申議員問:

有關警方在去年本港主權回歸夜播放音樂以掩蓋示威者聲音的投訴,投訴警察課認
為警方並無過錯,但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警監會")在調查後,認為投訴成立,
並已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行政長官會否就該調查報告作出回應;

  2. 鑑於投訴警察課與警監會對該投訴有不同結論,當局有何措施改善現時的投
    訴警察制度,令其可取信於民;

  3. 警務處在制訂處理示威的程序和指引時,將如何落實警監會就處理示威活動
    所提出的建議,以保障示威人士的言論自由;及

  4. 就該個案仍被投訴警察課調查期間,接受調查的警務人員被調派管轄該課的
    職位,當局有否研究此安排有否影響投訴警察課在調查該個案時的工作及公
    信力;若該課的公信力因而受到影響,當局有何補救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2. 何鍾泰議員問:

據悉,赤鱲角新機場內並沒有旅客休息室,其鄰近的酒店將於本年約 9 月至10月才
開始營業,而連接新機場的青嶼幹綫在颱風襲港期間將會封閉。就此,政府可否告
知本會,在颱風襲港期間:

  1. 在新機場鄰近的酒店尚未啟業時,當局如何應付旅客投宿的需求;

  2. 當局有何常設措施疏散滯留在新機場的人群;及

  3. 當局有否制訂應變措施,令新機場的運作不會受到路面交通情況所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運輸局局長

3.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是否知悉現時有旅館無牌經營;若然,無牌旅館的數目估計有多少,與持牌
    旅館的數目比較為何;及

  2. 採取了甚麼行動來取締無牌旅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4. 劉慧卿議員問:

鑑於有本港市民(包括本會某些議員)不獲中央人民政府簽發回鄉證,政府可否告知
本會:

  1. 是否知悉本港有多少名市民不獲簽發回鄉證;

  2. 有否向中央人民政府查詢該等人士不獲簽發回鄉證的原因;及

  3. 有否計劃協助該等人士取得回鄉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

5. 譚耀宗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外籍人士持工作簽證來港就業;

  2. 在同一期間,該等外籍人士申請了多少名直系親屬來港居留,其中有多少名
    親屬的年齡在14歲或以上;及

  3. 該等外籍人士的親屬在港就業是否無須申請工作簽證;若然,原因為何;有
    關當局會否制訂措施,規定有關親屬在港就業前必須獲發工作簽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6. 單仲偕議員問:

自去年8月至今,先後出現多間證券公司懷疑欺騙客戶、盜用客戶股票等事件。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是否知悉發生該等事件的主要原因;

  2. 有否研究如何改善目前的監管制度及中央結算制度;若有,結果為何;若沒
    有,原因為何;

  3. 有否研究財經事務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和香港聯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在該等事件上有何責任;若有研究,結果為何
    ;若否,原因為何;

  4. 有否計劃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討財經事務局、證監會及期交所在監管證券公
    司運作的責任;若有,委員會將於何時成立;若否,原因為何;及

  5. 將採取何種措施,避免日後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 7. 吳亮星議員問:

據報道,公營房屋的預計供應量在1999至2000年度為6萬個單位,在2000至2001年度
為13萬,在2001至2002年度則為50 700。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研究此等不
平均供應量對建造業的勞工和物料供應的需求造成的影響,以及當局的對策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 8. 李華明議員問:

據悉,現時本港活雞的售價較"禽流感"事件發生前為高,而且只有一家入口商統營活
雞從內地輸港的業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有何具體措施確保活雞的價格維持在合理水平,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及

  2. 會否考慮容許其他商人直接從內地輸入活雞,從而引入市場競爭及價格調節;
    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 9. 李啟明議員問:

據報道,負責進行機場鐵路九龍站上蓋物業地基工程的承建商偷工減料,影響工程
質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當局為確保該等建築工程合乎標準,訂立了何種機制;

  2. 當局如何處罰偷工減料的承建商;及

  3. 屋宇署在此事件中的角色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10. 鄧兆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過去3年,房屋署共接獲多少宗關於轄下公共屋邨單位內滋生白蟻的投訴;
    其中涉及良景邨的有多少宗;

  2. 哪幾個該等公共屋邨是被納入出售公屋計劃內;

  3. 公屋單位滋生白蟻的原因為何;與建築時所採用的木料有否關係;及

  4. 房屋署有何方法防止公屋單位滋生白蟻?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11. 楊耀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過去3年,教育署共接獲多少宗有關教師侵犯學童身體的投訴,其中轉交警方
    跟進的個案及成功作出檢控的個案各有多少宗;

  2. 教育署有何措施防止教師侵犯學童的身體;及

  3. 有否研究現時保障學童身體免受教師侵犯的法例是否足夠;若有,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2. 梁耀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是否知悉過去兩年,每年有多少間屬於工業生產行業的公司破產或結業;以
    哪幾類工種為數最多;

  2. 是否知悉因而受影響員工的數目及其平均年齡;

  3. 當局有否了解及分析該等公司破產或結業的原因;若有,結果為何;及

  4. 當局有何對策及支援計劃以協助有關行業?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13. 陸恭蕙議員問:(譯文)

關於1998年 5 月29日在憲報刊登的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政府可否
告知本會:

  1. 為提供所需交通基建設施(包括中區灣仔繞道、地下鐵路北港島綫向東延長
    的部分及機場鐵路越位隧道的延長部分)而須用的最少土地面積;

  2. 鑑於《保護海港條例》已推定不准許進行中央海港填海工程,政府會否向城
    市規劃委員會建議進行最小規模的填海計劃;及

  3. 政府如何執行和遵守《保護海港條例》的規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14.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為下述政府電腦系統解決"千年蟲"問題:

  1. 與商業用戶電腦系統有連繫的政府電腦系統,例如土地註冊處的查冊系統,
    而這些用戶又是否獲悉有關情況;及

  2. 與旅遊業有關的政府電腦系統,例如入境事務處使用的出入境管制系統及民
    航處使用的航空系統?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15. 何鍾泰議員問:

據悉,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新巴")將於本年9月1日開始提供巴士服務。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當局有否制訂應變措施,應付新巴在投入服務初期可能產生的交通混亂情況;
    若有,詳情為何;及

  2. 當局有否考慮批准新巴提早提供服務,以免在9月初學校開課時產生不必要的
    交通混亂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6. 單仲偕議員問:

有關證券公司客戶向證券賠償基金申請賠償的個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宗該等個案;及

  2. 該等個案的下列資料:

    1. 申請賠償的理由;

    2. 申請及獲批准的賠償金額;

    3. 涉及的客戶數目;

    4. 計算賠償金額的方法;及

    5. 從申請至獲發賠償所需的時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17. 李華明議員問:

就近日地下鐵路("地鐵")觀塘綫接連發生電纜故障導致列車停駛,政府可否告知
本會:

  1. 是否知悉該等事故與電纜老化有否關連;

  2. 會否要求地鐵公司全面檢討地鐵系統老化問題;若有,檢討的時間表為何;
    若否,原因為何;及

  3. 是否知悉地鐵公司有何具體改善措施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8. 楊耀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過去 3 個學年,每年全港官立及資助中、小學分別有多少個教席空缺;每年
    申請該等教席及獲聘用的人數分別為何,其中有多少人是各大專院校的教育
    專業課程的應屆畢業生;

  2. 本學年各大專院校的教育專業課程共有多少名畢業生;及

  3. 當局有何措施協助該等畢業生就業?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1998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998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 : 教育統籌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釋義及通則條例》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決議案:

議決就1998年3月18日提交臨時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

  1. 《1997年房屋(修訂)條例(1997年第108號)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
    (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80號法律公告);

  2. 《1998年房屋(修訂)條例(1998年第3號)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
    (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81號法律公告);

  3. 《消費品安全規例(1997年第110號法律公告)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
    (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82號法律公告);及

  4. 《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規例(1997年第111號法律公告)1998年(生效日期)
    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83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並按該條例第34(3)條延展的修訂附
屬法例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1998年7月15日的會議。

2. 《釋義及通則條例》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決議案:

議決就1998年3月25日提交臨時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

  1. 《1998年圖書館(市政局轄區)指定令》(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88號
    法律公告);

  2. 《1998年市政局轄區內街市(修訂)宣布》(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89號
    法律公告);

  3. 《1998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公眾街市)(指定事宜及修訂附表10)令》
    (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90號法律公告);

  4. 《1997年銀行業條例(根據第2(14)(d)條作出的宣布)(第3號)公告1998年
    (修訂)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91號法律公告);

  5. 《1998年宣布更改職稱(文康廣播局局長)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
    第192號法律公告);及

  6. 《1998年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修訂附表)公告(1998年第69號
    法律公告)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93號
    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並按該條例第34(3)條延展的修訂
附屬法例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1998年7月15日的會議。

3. 《釋義及通則條例》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決議案:

議決就1998年4月1日提交臨時立法會會議省覽的《1998年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
計標準)(排放)(修訂)規例(1998年第96號法律公告)1998年(生效日期)
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 196 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
(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並按該條例第34(3)條延展的修訂附屬法例期限根據該
條例第34(4)條延展至1998年7月15日的會議。

4. 《釋義及通則條例》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決議案:

議決就1998年4月7日提交臨時立法會會議省覽的《1997年婚姻及子女(雜項修訂)
條例(1997年第69號)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99號
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並按該條例第34(3)條延
展的修訂附屬法例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1998年7月15日的會議。

5. 有關"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的登記期限"的決議案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決議案:

依據及為施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1) 條的規定,每名立法會議
員不得遲於1998年7月24日以附表所載經立法會主席批准的表格,向立法會秘書提供
其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詳情。

(決議案附表已於1998年7月6日隨立法會CB(3)38/98-99號文件及 於1998年7月7日隨
立法會CB(3)50/98-99號文件送交各位議員)

6. 成立事務委員會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請參閱附錄I所載議案)

7. 就《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決議案:

(請參閱附錄II所載決議案)

8. 紓解民困

陳鑑林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本港經濟已進入調整期,本會促請政府正視經濟持續低迷對民生的嚴重影響,
採取以下即時及有效的措施,以紓解民困 ─

(1) 全面凍結公屋住戶租金一年及減低公屋商戶租金三成;

(2) 削減汽油稅三成;

(3) 退回96-97年度已繳交的薪俸稅及利得稅兩成;及

(4) 設立社會福利服務發展基金,落實對社會福利服務的承諾及增加就業機會;

同時,政府更應制訂長遠工業政策,以推動本港經濟發展。

就陳鑑林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全面凍結公屋住戶租金一年及"中的"及",並以","代替;及在"減低公屋商戶"
之後加上"及政府轄下商戶(包括本港食品批發市場及工廠大廈)的"。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9. 失業問題

梁耀忠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本港失業率持續上升,創下十五年來的新高,本會認為,要長遠改善本港失業
困境,政府必須放棄過往盲目追求"泡沬經濟"的施政取向,而應積極發展本港工業
、高科技及高增值行業;此外,為了協助現時數以十萬計的失業人士暫度難關及重
新投入勞工市場,本會促請政府立即採取下列措施 ─

(1) 增加社會服務、醫療及教育人手,從而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2) 即時撥款開設臨時職位,協助失業人士盡快就業;

(3) 終止"補充勞工計劃";

(4) 加快基建工程及從速落實發展其他規劃中的運輸及基建項目;

(5) 立法規定僱主在實施裁員計劃前,須諮詢工會或僱員代表意見,以盡量減低
裁員數目;

(6) 為失業人士提供財政援助;及

(7) 提高參與再培訓計劃人士的津貼額。

出席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