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CB(3)320/98-99號文件

立法會
會議紀要
第8號

在1998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舉行的會議的紀要

出席議員:

主席范徐麗泰議員,G.B.S., J.P.
丁午壽議員,J.P.
田北俊議員,J.P.
朱幼麟議員
何世柱議員,J.P.
何秀蘭議員
何承天議員,J.P.
何俊仁議員
何敏嘉議員
何鍾泰議員,J.P.
李永達議員
李卓人議員
李柱銘議員,S.C., J.P.
李家祥議員,J.P.
李啟明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吳亮星議員
吳靄儀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J.P.
夏佳理議員,J.P.
馬逢國議員
涂謹申議員
張文光議員
張永森議員,J.P.
許長青議員
陸恭蕙議員
陳國強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智思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鑑林議員
梁智鴻議員,J.P.
梁劉柔芬議員,J.P.
梁耀忠議員
程介南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宏發議員,J.P.
黃容根議員
曾鈺成議員,J.P.
楊孝華議員,J.P.
楊 森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千石議員,J.P.
劉江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G.B.S., J.P.
劉健儀議員,J.P.
劉漢銓議員,J.P.
劉慧卿議員,J.P.
鄭家富議員
司徒華議員
霍震霆議員,J.P.
羅致光議員,J.P.
譚耀宗議員,J.P.

缺席議員:

李國寶議員,J.P.
呂明華議員,J.P.
吳清輝議員
黃宜弘議員
蔡素玉議員

出席政府官員:
行政會議議員政務司司長
陳方安生女士,J.P.

行政會議議員財政司司長
曾蔭權先生,J.P.

行政會議議員律政司司
長梁愛詩女士,J.P.

政制事務局局長
孫明揚先生,J.P.

工商局局長
周德熙先生,J.P.

房屋局局長
黃星華先生,J.P.

衞生福利局局長
霍羅兆貞女士,J.P.

財經事務局局長
許仕仁先生,G.B.S., J.P.

教育統籌局局長
王永平先生,G.B.S., J.P.

保安局局長
葉劉淑儀女士,J.P.

庫務局局長
俞宗怡女士,J.P.

民政事務局局長
盧鎰輝先生,J.P.

經濟局局長
關永華先生,J.P.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劉吳惠蘭女士,J.P.
列席秘書:
秘書長
馮載祥先生,J.P.

副秘書長
羅錦生先生,J.P.

助理秘書長(二)
林鄭寶玲女士
文件

下列文件乃依據《議事規則》第21(2)條的規定提交: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1998年防止賄賂條例(修訂附表)(第3號)令》313/98
2. 《1998年法定語文(根據第4D條修改文本)(第2號)令》 315/98
3. 《1998年公眾衞生及巿政條例(公眾遊樂場地)(修訂附表4)
(第3號)令》
316/98
4. 《199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317/98


提交文件

第24號臨時市政局在1997至98財政年度第4季通過的
1997至98年度財政預算修訂

第25號經修訂的臨時區域市政局1998至99財政年度
工程一覽表(截至1998年6月30日止的第1季)

第26號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第18條提交的第一次報告


質詢

1. 田北俊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

工商局局長作答。

7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工商局局長答覆。

2. 劉江華議員提出第二項質詢。

經濟局局長作答。

6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經濟局局長答覆。

3. 丁午壽議員提出第三項質詢。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作答。

5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答覆。

4. 程介南議員提出第四項質詢。

教育統籌局局長作答。

6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局局長答覆。

5. 張永森議員提出第五項質詢。

庫務局局長作答。

3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庫務局局長答覆。

6. 梁耀忠議員提出第六項質詢。

教育統籌局局長作答。

5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局局長答覆。

第七至二十項質詢的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會各位議員參閱。

法案

首讀

《1998年證券(內幕交易)(修訂)條例草案》

上述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依據《議事規則》第53(3)條的規定,受命安排二讀。

二讀

《1998年證券(內幕交易)(修訂)條例草案》

財經事務局局長動議二讀,並向本會發言。

二讀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議事規則》第54(4)條的規定,條例草案
的二讀辯論中止待續,而條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議員議案

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

張永森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本會促請政府積極改善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在《基本法》的憲制基礎上切
實遵行行政機關向立法機關負責的原則,加強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溝通和合作,
以建立互信和伙伴關係,並盡快籌組改善兩者關係的合作機制,其中包括:定期舉
行行政立法協調會議;設立政策諮詢委員會制度,讓立法機關參與政策討論和制訂
過程;強化行政機關決策架構,包括向外間吸納專才作為主要官員,並對主要官員
作出政治任命,使有關官員須承擔政治責任,權責平衡。

張永森議員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李卓人議員及程介南議員已分別作出
預告,準備就此項議案動議修正案。按照《議事規則》的規定,本會就議案及兩項
擬議修正案進行合併辯論。

李卓人議員及程介南議員分別就議案及他們各自的擬議修正案發言。

17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張永森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政制事務局局長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李卓人議員就張永森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後,刪除"促請政府積極改善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在《基本法》
的憲制基礎上切實遵行行政機關向立法機關負責的原則,加強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
的溝通和合作,以建立互信和伙伴關係,並盡快籌組改善兩者關係的合作機制,其
中包括:定期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議;設立政策諮詢委員會制度,讓立法機關參與
政策討論和制訂過程;強化行政機關決策架構,包括向外間吸納專才作為主要官員
,並對主要官員作出政治任命,使有關官員須承擔政治責任,權責平衡", 並以"認
為,近期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緊張,主要原因是當局為了獨攬行政大權而以
各種'行政霸道'方式箝制立法會的議事空間,以及削弱立法會議員監察政府的權力
;此外,《基本法》亦沒有制定一個有效的架構,使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互相制衡
,並向市民負責;就此,本會促請政府盡快提交修改《基本法》的議案,以達致下
述目標:1.行政長官及所有立法會議員均由普選產生,使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須向
全港市民負責;2.刪去限制立法會議員提出法案及規定議員提案須分組表決的條文
,使立法會能更有效制衡行政機關的作為;及3.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以政治方式任
命,而立法機關可透過不信任議案彈劾失責官員,從而落實主要官員須負政治責任
的目標"代替。

李卓人議員就張永森議員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

李卓人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本會記
名表決。

主席宣布在由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3人,贊成修正案者4人,反對
者19人;在由分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8人,贊成修正案
者15人,反對者12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I。)由於議題未獲得兩部分
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她宣布修正案被否決。

程介南議員就張永森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以建立互信和伙伴關係"中的"建立",並以"促進"代替;及刪除",並盡快籌組改
善兩者關係的合作機制,其中包括:定期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議;設立政策諮詢委
員會制度,讓立法機關參與政策討論和制訂過程;強化行政機關決策架構,包括向
外間吸納專才作為主要官員,並對主要官員作出政治任命,使有關官員須承擔政治
責任,權責平衡"。

程介南議員就張永森議員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

陳榮燦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本會記名
表決。

主席宣布在由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3人,贊成修正案者7人,反對者
15人,棄權者1人;在由分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8人,贊
成修正案者11人,反對者16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II。)由於議題未獲得
兩部分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她宣布修正案被否決。

張永森議員發言答辯。

張永森議員的原議案付諸表決。

張永森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本會記名
表決。

主席宣布在由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3人,贊成議案者11人,反對者
11人,棄權者1人;在由分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8人,
贊成議案者5人,反對者22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III。)由於議題未獲
得兩部分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她宣布議案被否決。

挽回對香港航空貨運服務的信心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鑑於在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的空運貨站在機場啟用初期未能正常運作,以致本港航
空貨運服務近乎癱瘓,令本港的空運業以至整體經濟蒙受重大損失,更嚴重打擊本
港作為航空貨運中心的信譽,本會促請政府和機場管理局從速制訂措施加強對空運
貨站的監管,並且確保空運貨站具備足夠應變措施,避免因空運貨站發生事故而影
響全港的航空貨運;同時,政府應檢討新機場航空貨運服務的專營權,並考慮以引
入良性競爭作為長遠目標,從而提高本港航空貨運服務的質素和國際競爭力;此外
,政府亦須從速採取全面的策略,以挽回本地及國際社會對香港航空貨運服務的信
心,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全球航空貨運中樞的地位。

晚上7時42分,代理主席在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為主持會議。

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

8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主席在晚上8時38分恢復主持會議。

經濟局局長就議案發言。

議案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下次會議

主席宣布本會將在1998年9月30日下午2時30分舉行下次會議。

本會在晚上9時正休會。

主席范徐麗泰
1998年 月 日

香港
立法會會議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