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8/99-40(1)

立法会

议程
1999年6月9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文件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编号
1. 《1999年化学品管制条例(修订附表3)令》 138/99
2.《1999年申诉专员条例(修订附表1)令》139/99
3.《1999年罪犯自新条例(修订附表)令》140/99
4.《1999年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费用)
(修订)规则》
141/99
5.《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规例》 142/99
6.《区议会(选举呈请)规则》143/99
7.《1999年化学品管制条例(修订附表2)令》144/99
8.《1999年储稅券(利率)(第4号)公告》145/99

II. 质询

1. 吴亮星议员问:

由于未能在公开招聘中觅得适当人选出任旅游事务专员,当局委任了一名外籍官员暂
时出任该职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该次公开招聘未能觅得适当人选的主要原因;

    (二) 有否评估出任旅游事务专员一职的人是否必须通晓中文,
    并对本地风俗文化有深入了解;及

    (三) 会否考虑就降低该职位的入职要求咨询旅游业界?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局局长

2. 李永达议员问:

关于有私人发展商建议在北角兴建邮轮码头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香港对邮轮码头的未来需求;及

    (二) 会否以私人协约方式批出该建议所涉及的一幅政府土地;若会,
    原因为何,以及有否评估以非公开竞投方式批出该幅政府土地的
    做法,会否违背市场公平竞爭的原则,亦打击投资者在香港投资
    的信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经济局局长

3. 陈婉娴议员问:

据悉,当局把原本不属公共屋村范围的地方(例如斜坡、连接屋村的道路及行人天桥),
纳入根据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出售的屋村的公契內,以致有关公屋业主日后须
负责该等地方的维修及保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i) 租置计划第二期推行至今,申请人因不同意如上述情况的公契条
    款而撤回申请书的个案数目,以及在房委会接纳申请后申请人退
    出交易的个案数目;及

    (ii) 与租置计划第一期比较,该等个案的数字有沒有增加,以及该等
    个案分别占第二期全部撤回申请或退出交易个案的百分率;

    (二) 若申请人认为如上述情况的公契条款不合理,房委会会否同意更
    改有关条款;及

    (三) 在此类事情上,有何机制仲裁房屋署和申请人之间的纠纷?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4. 杨耀忠议员问:

关于本港执业律师及执业大律师的质素、人数及收费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
知悉:

    (一) 过去 3年,每年毕业于香港大学及香港城巿大学法律学院的学生
    中,取得各级荣誉学位的人数分别为何;其中投身于律师及大律
    师行业的人数分别为何;

    (二) 本港拥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10至19名、5至9名及4名以下执业律
    师的律师行数目分别为何;及

    (三) 过去1年,巿民聘用执业律师及执业大律师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
    该等个案的最高、最低及平均收费分别为何;该等平均收费与南非
    及英国的比较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律政司司长

5. 马逢国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多少条生产线获得海关关长批准制造光碟;该等生产线每
    日合共可生产的光碟数量为何;

    (二) 按照香港海关的纪录,本港制造的光碟在过去6个月的出口数量
    为何;及

    (三) 当局有否评估本港制造的光碟的生产总数与本销及出口数量的总
    和是否脗合;若评估为不脗合,原因为何,与非法出口活动是否
    有关?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6. 张永森议员问:

政府在本年4月28日向本会提交《提供市政服务(重组)条例草案》,并计划若该条例草
案获本会通过,在本年12月31日解散两个临时市政局。该条例草案引起广泛的公众关
注和爭议,特别是关于它有否牴触《基本法》。《基本法》第三十九条订明,《公民
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而公约第25条第1款(甲)
项则订明,公民有权利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公共事务。就此,政府可否告
知本会:

    (一) 鉴于两个临时市政局是现存三层议会架构內唯一拥有财政自主
    权,并获赋权制订市政服务政策及监察该等政策的执行情况的
    法定机构,体现市民参与政事的权利,当局有否评估该条例草
    案是否牴触《基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及

    (二) 计划以何种方法,在解散两个拥有财政自主权的民选市政局后
    ,保留市民参与制订市政服务政策及监察市政服务的权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 7. 李卓人议员问:

教育统筹局局长于1998年7月2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承诺检讨香港法例第360章《肺尘
埃沉着病(补偿)条例》所订的亲属丧亡之痛的补偿金额,以及研究每12个月调整补偿
金额一次的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上述检讨和研究现时的进展和所得结果
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 8. 涂谨申议员问:

香港现时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的水质指引(1993年)标准("世卫标准")。据报,水务署最近
曾进行一项全港各区的食水抽样化验,结果显示在公共房屋的食水样本当中,有8%的
样本含铁锈量超出标准,而在私人楼宇的食水样本当中,有18%的样本含铁锈量超出
标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哪些国家采用世卫标准,以及哪些国家采用更严格的标准;

    (二) 当局会否考虑在进行例行化验食水水质是否符合世卫标准时,采用由
    住戶水龙头流出的食水样本,而非在滤水厂刚经过滤的食水样本;及

    (三) 当局有否计划全面抽样化验本港住宅水龙头流出的食水水质,并向食
    水样本含铁锈量超出世卫标准的住戶发出通知?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务局局长

* 9. 程介南议员问:

当局在本年5月12日回答本人提出的质询时指出,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筑物管理条例》
自1993年实施以来,被165个业主立案法团引用,以终止物业管理公司的委任,其中成
功的法团有156个,失败的则有9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165个业主立案法团平均的业主戶数为何;

    (二) 该165个业主立案法团的物业管理公司中,有多少间是有关物业的
    发展商的附属公司,以及有关发展商在该等物业所拥有的平均业
    权份数为何;

    (三) 在该9宗失败个案中,业主立案法团未能成功终止委任物业管理公
    司的原因分别为何;及

    (四) 当局有否计划就该条例是否仍旧适合时宜咨询全港业主立案法团
    的意见;若然,咨询时间表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0. 郑家富议员问:

据悉,位于大埔区的雅丽氏何妙龄那打素医院已购置价值数百万元的妇产科仪器,但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其后决定该医院不设妇产科服务,因此该等仪器从未被使用。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该医院何时收到该批妇产科仪器;

    (二) 该医院已订购但仍待付运的妇产科仪器的种类、数量及价值;

    (三) 当局将如何处置该等已送达及仍待送达到医院的妇产科仪器;及

    (四)医管局根据甚么准则评估:

    (i)新界东市民对妇产科服务的需求;及

    (ii)该局在新界东提供足够妇产科服务的能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11. 杨孝华议员问:(译文)

现时中国护照持有人如已获一个国家或香港以外地区签发有效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证
,并持有前往该目的地的有效机票,在其往返內地途经香港时,可无须预先取得入境
许可证获准在本港逗留 7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考虑准许此等中国护照
持有人在该7天免签证期內,在前往澳门后可再次入境;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2. 刘健仪议员问:(译文)

据悉,环境保护署曾与一间专营巴士公司共同进行一项为期3年的试验计划,以研究柴
油催化器在减少双层巴士排放废气方面的效用,该项试验计划现已完成。就此,政府
当局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项试验计划的结果;及

    (二) 会否以其他柴油车辆例如小型巴士、货车及的士等为对象,进行类
    似的试验计划;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13. 罗致光议员问:

社会福利署("社署")计划在下个财政年度重新调拨资源,以提供新增服务或改善现行
服务。该等服务包括:(一)为更多接受院舍照顾的长者提供照顾老人痴呆症患者补助金
;(二)加强社署的服务表现事务组的服务,推行对福利服务的表现监察制度;(三)在社
署设立合约管理组,协助推行把服务外发的措施;(四)增设48个兼收残疾儿童幼儿中心
名额;及(五)开设5个小组,以审查申请入住安老院舍的长者是否符合资格。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第(一)项所述补助金的受惠老人数目;

    (二)上述各项服务的预算开支款额分别为何;及

    (三) 为实行上述计划,社署须于本财政年度节省的资源详情,包括将
    节省的开支项目和所节省的金额,以及有否以相等于常额人员七
    成的起薪点薪酬聘请临时职员;若有,所节省的金额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14.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澳洲一名青年在油站入油时,所持的手提电话响起,产生火花,引致爆炸,该
名青年当场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该宗事件的详情;

    (二) 是否知悉全球曾发生多少宗类似事件;涉及的伤亡数字为何;及

    (三) 当局有否采取措施,劝喻市民在油站內不要使用或应关掉手提电
    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5. 邓兆棠议员问:

就本港中、小学生的体重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卫生署有否为不同年龄的学生制订正常体重的标准;

    (i) 若有,有否统计全港学生的体重超出或低于标准体重百分之十的
    占学生总数比例分别为何;及

    (ii) 若沒有,会否考虑制订有关标准;

    (二) 卫生署有否评估不正常体重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影响;若有,
    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 卫生署每年为学生所提供的健康检查有否包括转介体重不正常的
    学生接受治疗或心理辅导;

    (i) 若有,该署发给前线医护人员的工作指引、转介程序,以及过
    去3年的转介数字为何;及

    (ii)若否,原因为何;

    (四) 卫生署有否制订措施,鼓励或协助学校或志愿团体举办训练班,
    帮助体重不正常的学生达至正常体重;及

    (五) 卫生署有否计划教导学生、教师、家长及公众等不同类别人士认
    识正常体重的重要性;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16. 张文光议员问:

香港法例第335章《保障投资者条例》第3及8条禁止就投资事宜作出失实陈述的行为,
与第32章《公司条例》第40A条及第333章《证券条例》第138条所规管的行为相同。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哪些机构负责执行《保障投资者条例》;

    (二) 是否知悉过去3年,按投资产品分类,执行机构引用《保障投资者
    条例》就作出失实陈述的行为进行调查及检控的个案数目;当中被
    定罪的个案数目、违法行为的详情与当局施加的处分为何;

    (三) 是否知悉过去3年,投资者引用《保障投资者条例》第8条提出的民
    事诉讼个案数目;当中法庭判处投资者胜诉的个案数目;及

    (四) 在保障投资者利益方面而言,《保障投资者条例》与《公司条例》
    或《证券条例》有何不同?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17. 单仲偕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驻港解放军人员及其车辆在出入境管制站过境时是否需要接受香
    港海关检查;若然,检查准则与适用于其他出入境人士及车辆的
    准则是否相同;若不相同,不一致的地方为何;若无须接受检查
    ,原因为何;及

    (二) 驻港解放军人员及车辆在出入境时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受本港法例
    规管;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8. 陆恭蕙议员问:(译文)

关于数码港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是否已在1999年3月完成;若然,南区
    临时区议会在1999年3月22日考虑该计划时未有获告知研究结果
    的原因为何;

    (二) 该计划在空气及噪音方面造成的影响;

    (三) 该计划需否进行填海工程;若然,工程范围为何;及

    (四) 兴建七号干线的工程会否先于该计划进行?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

*19.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本港最近发现首宗病人感染抗万古霉素金黃葡萄球菌后死亡的病例。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病人感染该种细菌后有何病征;

    (二) 哪些种类细菌已衍生抗药性;过去3年,按细菌分类,因感染该等
    抗药性细菌而死亡的人数为何;

    (三) 当局就细菌具有抗药性有何对策;若沒有对策,会否进行研究;及

    (四) 有否计划加强向医护人员及市民宣传,滥用抗生素会产生细菌抗
    药性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20. 张永森议员问:

政府在1959至1962年期间以低于市价及特惠条件批地予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并向
该公司提供贷款,在大坑西兴建房屋作出租之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如何监察该公司落实及执行有关批地条件;

    (二) 鉴于大坑西村的性质跟香港房屋委员会及香港房屋协会辖下的出租
    公屋相似,当局有否考虑引入机制监察该屋村的管理;

    (三) 政府有否考虑将大坑西村纳入重建计划;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
    ,原因为何;

    (四)目前本港有哪些类似该公司的机构;及

    (五) 当局有否计划日后以同样形式批地予私人公司兴建房屋作出租之
    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5号)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5号) 条例草案》经济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 公务员体制改革

陈国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认为政府在推行公务员体制改革前,必须得到公务员的接受和支持,并透过他们
的积极参与,改革才能得以成功实现;因此,本会促请政府,在实施体制改革前:

  1. 明确详列改革细则的方案,充分咨询公务员和认真吸纳他们的意见;及

  2. 重新衡量《公务员体制改革咨询文件》中提出的合约制、薪酬与表
    现挂钩等建议,以维持一支稳定、廉洁和守法的优秀公务员队伍,
并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实施体制改革。

就陈国强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在"本会认为"之后删除"政府在推行公务员体制改革前,必须得到公务员的接受和支持
,并透过他们的积极参与,改革才能得以成功实现;因此,本会促请政府,在实施体
制改革前",并以"公务员体制改革应"代替;及删除"(a) 明确详列改革细则的方案,充分
咨询公务员和认真吸纳他们的意见;及(b) 重新衡量《公务员体制改革咨询文件》中提
出的合约制、薪酬与表现挂钩等建议,以维持一支稳定、廉洁和守法的优秀公务员队
伍,并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实施体制改革",并以"(a) 包括高级公务员的问责制度;(b) 精
简纪律处分程序;(c) 不要全面推行合约聘用制;(d) 研究引入公积金制度;及(e) 在实
行薪酬与表现挂钩前,制定公平及公开的表现评核机制;并由于一支稳定、廉洁和守
法的优秀公务员队伍对香港非常重要,而公务员体制改革影响深远,本会促请当局充
分考虑公众及公务员的意见"代替。

就刘慧卿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张文光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当局"之后加上"成立一个独立检讨委员会,就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及";删
除"充分考虑公众及"中的"及",并以"、"代替;在"公务员"之后加上"和政府";及在"的意
见"之后加上",然后提交报告及作出建议"。

出席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2. 发展中医药中心

杨耀忠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尽快制订全面和长远的中医药发展政策,以推动香港发展成为国际中
医药中心;该政策应包括:

  1. 将中医药纳入本港公共医疗体系之內;

  2. 使香港成为中医药统筹、研发、品质检定、信息及推广中心;及

  3. 令香港成为发展高增值中成药、天然及保健产品的中心。

出席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卫生福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