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8/99-4(1)
立法会
议程
1998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文件附属法例 | 法律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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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8年水污染管制(排污设备)(修订)规例》 | 2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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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职指定》 | 2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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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998年领港(修订)令》 | 2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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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文件
第7号 | ─ | 申诉专员第十期年报(199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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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务司司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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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质询
1. 马逢国议员问:
近期多个关注青少年成长的组织指出,本港一些刊物、电视及电台节目对青少年的
道德观念构成负面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当局现时有何政策监管意识不良的刊物和电视及电台节目;
- 过去3年,当局每年对意识不良的刊物、电视及电台节目提出的检控个案数
目、作出检控的准则及结果为何;
- 会否考虑提高对该等违法刊物及制作该等节目的电视、电台经营者的刑罚,
或检讨有关法例和监管机制;及
-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会否加强监察意识不良的传媒节目及报道对青少年道德观
念的影响,并考虑成立半官方或非官方的委员会以作跟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
2.周梁淑怡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自从中小型企业信贷保证计划设立至今,一共收到多少宗申请,其中已处理
及获批准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及
- 完成处理申请的时间指标为何,实际处理该等申请时,有否达到该指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工商局局长
3.郑家富议员问:
政府建议加快推行基建工程,以刺激本港经济和增加就业机会,但3项优先铁路工
程却仍未动工。该3项工程分别为西铁、地下铁路将军澳支线,以及马鞍山至大围
的铁路线和九广铁路红磡至尖沙咀的支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该3项铁路工程现时的规划进展为何;
- 会否增拨资源或简化规划程序,以便该等工程可尽快开展;若然,详情为
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会否重新考虑在2003年将马鞍山铁路的终点站伸延至九龙地区,以及同时
落成西铁(第二期)跨境客货运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局局长
4. 丁午寿议员问:
鉴于很多工商机构指出本港的货柜码头处理费甚为高昂,严重影响本港工商业的发
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有何制度监察船公司所征收的货柜码头处理费,确保收费处于合理和付货
人可接受的水平;
- 有否就有关收费把香港与外国主要港口互作比较;若有,结果为何;若否,
会否尽速进行比较,然后向业界公布结果;
- 有否计划设立机制,规定船公司在调整货柜码头处理费前须咨询及将原因告
知付货人组织,以增加厘定收费机制的透明度;及
- 有何计划开放本港货柜码头业,引入竞爭,从而减少垄断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经济局局长
5.刘慧卿议员问:
据报道,某些酒吧和会所的经营者向非白种人的顾客收取较高的费用。民政事务局
局长表示会去信有关经营者解释政府的反歧视政策,以及促请他们注意《消除种族
歧视的雇佣实务守则》的內容。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 民政事务局局长有否及何时发出有关信件;
- 涉及的酒吧和会所的名称和地址;
- 上述雇佣实务守则如何适用于该等个案;及
- 该等经营者是否仍然继续收取不平等的费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6.李永达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行政长官:
- 在本立法年度,会否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出席本会会议,就政府的工
作答覆本会议员向其提出的质询;若然,详情为何;
- 有否计划每次到北京述职后,向本会发言及答覆议员的质询;
- 有否计划在发表本年度的《施政报告》后,在不同地区举行答问会,直接收
集市民的意见;及
- 有否计划作其他安排,以期直接向本会及市民交代政府的工作;若有,详情
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 7. 张文光议员问:
政府可否按不同类别的特殊学校(包括群育学校)、实用中学、技能训练学校告
知本会:
- 每间学校的学额供求情况、计划于3年內落成及启用的学校数目及因而增加
的学额数目;及
- 该等学额供应过多或供不应求的原因,以及当局有何对策?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 8. 谭耀宗议员问:
据悉,有关顾问业已完成研究在现有道路加装交通噪音缓解设施的可行性。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有否根据研究所得检讨消减道路交通噪音的现有政策;若有,结果为何;
- 顾问研究就下列地点作出的建议为何:
- 青衣枫树窝路;
- 屯门公路荃湾段、青龙头段及三圣墟段;
- 元朗青山公路洪水桥段及屏山段;及
当局计划何时落实有关建议;及
- 当局有否就某些高架路段加装噪音缓解设施的可行性进行另一项研究;若
然,该等路段的位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 9. 刘慧卿议员问:
最近有多项调查显示本港路面的空气污染非常严重,污染物水平远超环境保护署
("环保署")的空气质素指标,足以令人感到不适。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
会:
- 预计环保署何时能够准确量度本港各区路面的空气污染情况;
-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巿民因空气污染而染病或死亡;及
- 会否考虑提供空气过滤面具给长时间在路面工作的人士及定期为他们检查
身体?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10. 邓兆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有否计划扩建博爱医院,以应付元朗区
(包括天水围)居民的医疗需求;若有,扩建的时间表为何,费用由哪方面负责
及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局局长
*11. 李国宝议员问:(译文)
据报道,教育署署长于1998年6月3日告知各学校,为协助解决本港严重的失业问
题,年届60岁或以上的职员,除获得批准外,均须退休。因此,许多已届退休年
龄的教师及校长要求延任1年的申请亦未能得到批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有否研究由于通告是在6月才发出,学校在9月新学年开课前是否有足够时间
招聘新任教师及校长;若有,结果为何;及
- 有否考虑增设更多教师职位,作为协助解决严重失业问题的另一方法;若有
,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12. 李永达议员问:
自新机场启用后,很多东涌、青衣、葵涌、荃湾及沙田的居民投诉受到飞机噪音
的滋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该等地区的环境噪音是否主要来自新飞机航道的航空交通;
- 有否研究日后航机在深夜或凌晨升降时对该等地区的噪音水平的影响;若
有,结果为何;及
- 会否在该等地区进行深夜噪音测试,并因应测试结果采取适当减低噪音的
措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经济局局长
*13.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道,屋宇署现正调查15项怀疑打桩出现问题的私人建筑工程,而负责该等工程
的承建商现正替政府进行14项工务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该等承建商负责的工务工程是哪几项;工程地点和造价为何;
- 如何确保该等工务工程合乎建筑及安全标准;
- 会否全面调查该等承建商的运作情况;及
- 会否取消被发现地基柱桩不符合工程标准批出的图则的承建商在工务局
的注册牌照,不让其继续投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工务局局长
*14. 杨耀忠议员问:
《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七号报告书》建议,全港学校应在2000年或以前推行以学校
为本的管理("校本管理")方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教育署会否简化其组织架构及给予学校更多权力,以便加快推动学校实施校
本管理;若然,有关措施的详情及具体时间表为何;及
- 会否考虑修订《教育条例》以配合实施校本管理;若然,详情为何;若否,
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15.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道,机场铁路("机铁")东涌线在本年7月8日早上先后有两班列车发生故障,
导致服务受阻约20分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该等事故是否因机铁投入服务前的测试不足、操作人员培训不足,或是其他
原因所致;及
- 地下铁路公司将采取何种措施避免发生同类事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局局长
*16. 杨耀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本港大学如何订定其研究生的学额;及
- 过去5个学年,每年报读本港大学的研究生修读课程和研究课程的人数和
获取录的人数分别为何,其中本地与非本地的申请者和获取录者的人数
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17.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道,有的士司机投诉新机场客运大楼的士站只有一个入口和出口通道,并沒有
其他通道让他们在轮候接载乘客中途也可离开;另有司机投诉新机场客运大楼外面
的洗手间设施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为何该的士站沒有其他通道供的士司机在轮候中途也可离开;
- 机场管理局会否考虑增设通道,方便的士司机可在轮候中途离开;若否,原
因为何;及
- 机场管理局会否增加新机场客运大楼外面的洗手间设施;若然,数量为何;
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经济局局长
*18. 谭耀宗议员问:
鉴于新机场启用后,有不少市民投诉受飞机噪音滋扰,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兴建新机场前所进行的飞机航道噪音评估,将哪些地区列为受噪音影响的
地区;预计该等地区受到的影响为何;
- 新机场启用后,环境保护署有否在该等地区或其他市民投诉受飞机噪音影
响的地区测试噪音量;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民航处有否考虑改变飞机航道,以减少对居民的滋扰;若有,结果为何;
若否,原因为何;
- 民航处会否禁止噪音量高的航机在深夜至清晨时段升降;若会,计划为
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政府有否考虑采用新科技(例如在大厦天台安装可以发射反射声浪电波
的设施),以减少飞机噪音对居民的滋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经济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首读
《1998年渔业保护(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998年渔业保护(修订)条例草案》:经济局局长
IV. 议案1. 《公共巴士服务条例》
运输局局长动议下列决议案:
议决通过授予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在《1998年路线表(新世界第一巴士
服务有限公司)令》(1998 年第238号法律公告)和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其
后作出的命令所指明的路线经营公共巴士服务的权利的专营权,在该专营权有效
的整段期间內,不受《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V部中第27、28、29及31条的规限。
2. 《雇员补偿条例》
教育统筹局局长动议下列决议案:
议决自1998年8月1日起将《雇员补偿条例》修订-
- 在附表3中,在第1(b)、2(b)及3段中,废除"$160"而代以"$175";
- 在附表6中,废除所有在第2栏所述的款额而代以-
"21,000
21,000
21,000
303,000
16,000
21,000
21,000
21,000
344,000
412,000
412,000
3,490
490
970
33,000
100,000"。
3. 《肺尘埃沉着病(补偿)条例》
教育统筹局局长动议下列决议案:
议决自1998年8月1日起将《肺尘埃沉着病(补偿)条例》修订-
- 在附表1中-
- 在第IIA部中,废除"$2,570"而代以"$3,180";
- 在第IV部中,废除"$4,050"而代以"$4,160";
- 在第V部中,废除"$70,000"而代以"$100,000";
- 在第VI部中,废除"$14,000"而代以"$16,000";
- 在附表2中,在第I部的第1(b)、2(b)及3段中,废除"$160"而代以"$175"。
4. 《建筑物条例》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动议下列决议案:
议决修订《建筑物条例》附表5,在地区编号3中,废除自并包括"MT/RP/1"起至并
包括"17日)"止的所有字句而代以"MTR/G/1至3、MTR/RP/1至46、MTR/RP/50至66及
MTR/RP/101至170图则(日期为1998年6月29日)"。
5. 《应课稅品条例》
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决议案:
议决-
自1998年6月23日起将《应课稅品条例》(第109章)附表1第III部第1(b)段修订,
废除"2.89"而代以"2.00",并自1999年4月1日起将该段修订,废除"2.00"而代以
"2.89"。
V. 议员议案
1. 确保本地基建工程人才的就业机会
何锺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在政府加快推行基建工程,增加就业机会,以纾缓本港失业情况的大前提下,本会
促请政府在制订有关工程的合约规模、投标条款及聘用安排时,必须确保本地公司
的参与及优先为本地专才及工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就何锺泰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朱幼麟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加上"及公营机构(包括3间铁路公司)";在"在制订"之后,加
上"标书评审条款及遴选";在"有关工程的"之后,加上"顾问、建筑及采购";删除"规
模、投标条款及聘用安排",并以"的标书"代替;在"本地公司的参与"之后,加上"以"
;删除"优先";在"为本地专"之后,加上"业人";在"才及"之后,加上"劳";删除"工
人"中的"人";及在"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之后,加上",然而若工程项目须聘用拥有专
门技术的外国公司时,则必须顾及技术转移的安排;本会并促请政府成立委员会,
制订新的遴选标书细则,以体现上述原则,及监察上述原则获得确切执行,确保香
港人有一个公平竞爭的机会"。
出席的政府官员:工务局局长
2. 重整香港经济结构
陈婉娴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香港经济近年过于偏重金融及地产业,忽视工业的发展,使本地的经济结构发
生变化,失却过往多元化的经济特色,导致本地雇员就业出现前所未有的困难,本
会促请政府重整香港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策略,从而创造就业机会。
就陈婉娴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1.陆恭蕙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 "鉴于"之后加上"营商信心已因";删除"近年过于偏重金融及地产业,忽视工业的
发展,使本地的经济结构发生变化,失却过往多元化的经济特色,导致本地雇员就
业出现前所未有的困难",并以"状况而动搖"代替;在"本会"之后删除"促请政府重整
香港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策略,",并以"认为,当务之急是政府应在听取更多公众
意见后,重新考虑其经济政策,及促进本地生产业务;而公营及私营机构亦应通力
合作,令各方重拾信心,";在"从而"之后加上"恢复投资、以及";及在"就业机会"
之前加上"财富及"。
2.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香港"之后加上"的泡沫";删除"近年过于偏重金融及地产业,忽视工业的发
展 ,使本地的经济结构发生变化,失却过往多元化的经济特色,导致本地雇员就
业出现前所未有的困难",并以"被戳破"代替;在"本会促请"之后加上"特区";在"政
府"之后加上"基于行业发展方向应以业界主导,由市场推动及为技术发展创造有利
条件两项主要原则采取以下措施,以调";删除"重整香港经济结构"中的"重";在"香
港经济结构"之后加上 "及";删除",调整发展策略"中的",调整";在"从而"之后加
上"加强经济多元化及";在"创造"之后加上"更多";在"就业机会" 之后加上":(a)研
究设立科技转移中心或制定科技转移措施,支持工业运用先进技术进行设计、生
产及建立品牌;(b)增设研究稅务优惠,鼓励企业进行科研活动及购置先进设备;
(c) 加强企业与学术界的联系,包括提供奖励、放宽外借规限,以鼓励大学教职员
与工商界合作从事技术研究及开发;(d) 培养高质素的管理人才和知识密集的技术
员工;(e) 设立第二板市场或加强融资渠道,协助业界解决融资困难和建立创新技
术产业;(f) 以合理价格提供土地,鼓励创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 (g) 全面检讨现
时有关工业组织机构的决策和行政权力"。
出席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