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CB(3)1103/98-99号文件
立法会
会议纪要
第23号
在1999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3时正举行的会议的纪要
出席: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J.P.
出席议员:
主席范徐丽泰议员,G.B.S., J.P.
丁午寿议员,J.P.
田北俊议员,J.P.
朱幼麟议员
何世柱议员,J.P.
何秀兰议员
何承天议员,J.P.
何俊仁议员
何敏嘉议员
何锺泰议员,J.P.
李永达议员
李卓人议员
李柱铭议员,S.C., J.P.
李家祥议员,J.P.
李启明议员,J.P.
李国宝议员,J.P.
李华明议员
呂明华议员,J.P.
吴亮星议员
吴清辉议员
吴霭仪议员
周梁淑怡议员,J.P.
夏佳理议员,J.P.
马逢国议员
涂谨申议员
张文光议员
张永森议员,J.P.
许长青议员
陆恭蕙议员
陈国强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智思议员
陈荣灿议员
陈鉴林议员
梁智鸿议员,J.P.
梁刘柔芬议员,J.P.
梁耀忠议员
程介南议员
单仲偕议员
黃宏发议员,J.P.
黃容根议员
曾钰成议员,J.P.
杨孝华议员,J.P.
杨 森议员
杨耀忠议员
刘千石议员,J.P.
刘江华议员
刘健仪议员,J.P.
刘汉铨议员,J.P.
刘慧卿议员,J.P.
蔡素玉议员
郑家富议员
司徒华议员
罗致光议员,J.P.
谭耀宗议员,J.P.
冯志坚议员
邓兆棠议员,J.P.
缺席议员:
黃宜弘议员
刘皇发议员,G.B.S., J.P.
霍震霆议员,J.P.
出席政府官员:
- 行政会议议员政务司司长
- 陈方安生女士,J.P.
- 行政会议议员财政司司长
- 曾荫权先生,J.P.
- 行政会议议员律政司司长
- 梁爱诗女士,J.P.
- 政制事务局局长
- 孙明扬先生,J.P.
- 工商局局长
- 周德熙先生,J.P.
- 房屋局局长
- 黃星华先生,J.P.
- 卫生福利局局长
- 霍罗兆贞女士,J.P.
- 财经事务局局长
- 许仕仁先生,G.B.S., J.P.
- 教育统筹局局长
- 王永平先生,G.B.S., J.P.
-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
- 邝其志先生,G.B.S., J.P.
- 库务局局长
- 俞宗怡女士,J.P.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 林煥光先生,J.P.
- 经济局局长
- 叶澍堃先生,J.P.
- 工务局局长
- 邝汉生先生,J.P.
- 民政事务局局长
- 蓝鸿震先生,J.P.
- 保安局局长
- 叶刘淑仪女士,J.P.
- 运输局局长
- 何铸明先生,J.P.
-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 刘励超先生,J.P.
列席秘书:
- 秘书长
- 冯载祥先生,J.P.
行政长官答问大会
行政长官根据《议事规则》第8条的规定向本会发言,并回答各位议员向他提出的质询。
22位议员提出质询,由行政长官答覆。
下次会议
主席宣布本会将在1999年1月20日下午2时30分举行下次会议。
本会在下午4时23分休会。
主席范徐丽泰
1999年 月 日
香港
立法会会议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