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1999年4月16日举行的第27次会议

议 程

  1. 通过1999年3月26日第26次会议的纪要

  2. (立法会CB(2)1636/98-99号文件)

  3. 续议事项


    1.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2. 行政长官1999年3月19日婉拒內务委员会主席邀请其出席立法会会
      议讨论有关新机场启用的3份调查报告的覆函
      (行政长官的覆函已分别于1999年3月19日及20日随立法会CB(2)1538/
      98-99号文件(英文本)及CB(2)1539/98-99号文件(中文本)发出。)

    3. 行政署长1999年3月30日就委派官员出席立法会会议的来函
      (行政署长的来函已于1999年3月31日随立法会CB(2)1620/98-99号文件
      发出。)

  4.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1.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
      案所拟备的报告

      1. 《1999年防止贿赂(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41/98-99号文件)

      2. 《1999年司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43/98-99号文件)

      3.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8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42/98-99号文件)

      4.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9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36/98-99号文件)

      5. 《1999年证券(保证金融资)(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40/98-99号文件)

      6. 《商船(本地船只)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37/98-99号文件)

      7. 《1999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38/98-99号文件)

      8. 《1999年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39/98-99号文件)

    2. 法律事务部就附属法例所拟备的报告

      1. 1999年3月3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该等附属
        法例已于1999年3月26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会LS148/98-99号文件)

      2. 1999年3月3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该等附属
        法例已于1999年3月30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会LS149/98-99号文件已于1999年4月13日随立法会
        CB(2)1685/98-99号文件发出。)

      3. 将于1999年4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该等
        附属法例已于1999年4月1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会LS152/98-99号文件)

      4. 将于1999年4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该等
        附属法例已于1999年4月9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会LS157/98-99号文件)

  5. 将于1999年4月21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1. 质询
      (立法会CB(3)1489/98-99号文件)

    2. 法案 -- 首读及二读

      1.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0号)条例草案》

      2. 《1999年劳资审裁处(修订)条例草案》

      3. 《1999年小额钱债审裁处(修订)条例草案》

      4. 《1999年香港太平洋战爭纪念抚恤金(修订)条例草案》

      5. 《1999年破产欠薪保障(修订)条例草案》

      6. 《1999年收入条例草案》

      7. 《1999年有组织及严重罪行(修订)条例草案》

    3. 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4. 议员议案

      1. 有关"设立文化委员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马逢国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1999年4月9日
        随立法会CB(3)1483/98-99号文件发出。)

      2. 有关"《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议案上述议案
        将由刘慧卿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1999年4月9日随立法
        会CB(3)1484/98-99号文件发出。)

  6. 将于1999年4月28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1. 质询
      (立法会CB(3)1490/98-99号文件)

    2. 法案 -- 首读及二读

      《1999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3. 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4. 议员议案

      1. 有关"內地新来港人士"的议案

        罗致光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2. 有关"劳动节"的议案

        李卓人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7. 报告


    1.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1679/98-99号文件)

    2.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1681/98-99号文件)

    3. 立法会访日代表团报告
      (立法会CB(3)1486/98-99号文件)

  8. 其他事项


    1. 《议事规则》委员会
      由《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周梁淑怡议员口头汇报。

    2. 监察政府当局对在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所提事项的跟进工作
      (刘慧卿议员1999年4月12日的来函随附于后)

    3. 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民政事务委员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
      员会及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于1999年4月14日举行的联席
      会议跟进3份新机场启用调查报告所提出的建议由田北俊议员口头汇报。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