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9/00-18(1)

立法會

議程

2000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0年電視(專營權費及牌照費)(修訂)規例》25/2000
2.《〈2000年仲裁(修訂)條例〉(2000年第2號)2000年(生效日期)公告》26/2000
3.《〈2000年商船(安全)(修訂)條例〉(2000年第6號)2000年(生效日期)公告》27/2000
4.《2000年商船(安全)(貨船構造及檢驗)(1984年9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修訂)規例》32/2000
5.《2000年商船(安全)(貨船構造及檢驗)(1984年9月1日或之後建造的船舶)(修訂)規例》33/2000
6.《2000年商船(安全)(貨船安全設備檢驗)(修訂)規例》34/2000
7.《2000年商船(安全)(載重線)(修訂)規例》35/2000
8.《2000年商船(安全)(載重線)(船舶長度)(修訂)規例》36/2000
9.《2000年商船(安全)(客船構造及檢驗)(1984年9月1日或之後建造的船舶)(修訂)規例》37/2000
10.《2000年商船(安全)(無線電裝設檢驗)(修訂)規例》38/2000
11.《2000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訂)規例》39/2000
12.《2000年公眾衞生及巿政條例(文娛中心)(修訂附表13)令》40/2000
13.《2000年儲稅券(利率)公告》41/2000
14.《2000年空氣污染管制(汽車燃料)(修訂)規例》42/2000
15.《牌照上訴委員會規則》43/2000
16.《〈2000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令〉(2000年第2號法律公告)2000年(生效日期)公告》44/2000

其他文件

1. 第71號懲教署署長就犯人福利基金截至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
一年內的管理情況所提交的報告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2. 第72號經審計帳目報表連同審計署署長報告書及
截至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的
教育獎學基金受托人管理報告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3. 第73號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年報1998-1999

(由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提交)

4. 第74號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1998至99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帳目審計及第33號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書提交的報告書
(2000年2月-- 政府帳目委員會第33號報告書)

(由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李家祥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5. 第75號法律援助服務局1998-99年報

(由政務司司長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6.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夏佳理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劉漢銓議員問:

正當本港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趨向以知識為本及服務行業邁向專門化,個別專業服務卻出現割喉式減價競爭,因而令市民覺得有關專業的服務質素可能下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何措施:

    (一)加強本港專業人士的職前及在職培訓和提升其國際地位,藉以提高其競爭力;

    (二)為本港專業人士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及

    (三)維護業界制訂專業守則的自主權,以確保該等專業的服務質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2. 李家祥議員問:

鑒於審計署署長在履行職責時須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就審計署署長應如何向行政長官負責制訂運作機制;若有,該機制的實施日期及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以來,行政長官與審計署署長會談的次數及內容為何;及

    (三)如何確保審計署署長工作的獨立性?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庫務局局長

3. 羅致光議員問:

現時食物環境衞生署只對衞生水平佳的食肆發出"優等衞生食肆"評級證書。該署每6星期對此等食肆進行巡查,而對其他食肆則每兩或4星期進行巡查。據報,日前該署人員在發現一所被評為優等衞生食肆的魚缸含有霍亂弧菌後,在預備對該食肆進行巡查前,卻預先向其作出通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用以訂定對食肆進行定期巡查的次數的準則,以及會否考慮增加對優等衞生食肆的巡查次數,以確保該等食肆的衞生水平達到該評級的標準;

    (二)有否就向有關食肆預先通知巡查一事展開調查;若有,調查結果為何;以及有何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及

    (三)會否考慮檢討現行的評級制度,又或考慮將全港食肆按衞生水平分為一至五級及公布該等評級,以供消費者參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4. 吳亮星議員問:

近期,一些從事科技及互聯網業務的上市公司的股價出現大幅波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在監管該類公司披露會影響股價的敏感資料時有否遇到困難;若有困難,詳情為何;聯交所有否計劃對該類公司披露有關資料事宜加強監管,以及有否參考海外股票市場監管機構的有關經驗和做法;若有參考,值得借鑒的地方為何;

    (二)有否評估目前香港股市的發展是否健康及能否反映本地經濟的實質表現;若有,結果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有關方面有否計劃推出科技股指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5. 李永達議員問:

根據消費者委員會上月公布對聲稱為保健食品的鯊魚丸化驗結果,部分測試樣本驗出含有致癌物質多氯化聯苯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監管保健食品的法例是否足以保障市民的知情權和健康;若評估為足夠,理據為何;若評估為不足,當局會如何作出跟進;及

    (二)當局根據甚麼準則評定各類保健食品屬於食物還是藥物,以決定每類保健食品應由哪個政策局及部門負責監管?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衞生福利局局長

6. 周梁淑怡議員問:

政府計劃於解散兩個臨時市政局後成立文化委員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打算何時成立該委員會;及

    (二)該委員會將獲得的資源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7. 鄭家富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1999年全年按行業分類的工業意外數字及意外率為何;及

    (二)在這些工業意外中,有多少宗涉及僱主或僱員違反工業安全法例;有關的檢控數字及定罪個案數字分別為何;當局曾否引用有關僱主的安全紀錄要求法庭對違例僱主判處更重刑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8. 曾鈺成議員問:

就處置騰空的大學院校宿舍及政府物業的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專責小組有何具體措施及時間表處置因推行"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合資格教職員設立居所資助計劃"而騰空的759個教職員宿舍;

    (二)政府現時共有多少個空置的宿舍及其他物業;該等宿舍及物業空置了多久,以及至今造成的經濟損失為何;及

    (三)有何具體計劃處置該等政府物業?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庫務局局長

*9. 李卓人議員問:

當局在去年6月1日實施《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檢討報告書》內的各項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社會福利署有否就綜援計劃的各項新規定向前綫人員發出工作指引;若有:

    (一)指引的內容為何;

    (二)當局會否向受僱於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的社工提供該份指引,以供參考;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計劃把指引編印成小冊子,供綜援申請人和公眾索閱;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0. 劉健儀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

    (i)至每年年底,領有客運營業證而服務屋邨的非專利巴士數目,以及該數目佔當時非專利巴士總數的百分比為何;

    (ii)每年有多少個該等客運營業證因經營者違反發牌條件而被撤銷;及

    (iii)有多少名人士因無牌經營服務屋邨的巴士而遭檢控和所涉及的巴士數目,以及被定罪人士的平均刑罰為何;及

    (二)有何措施打擊無牌經營服務屋邨的巴士活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1. 黃容根議員問:

上月11日,大嶼山東涌道發生一宗運油車翻側意外,引致大嶼山南北交通癱瘓達5小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連接大蠔灣及梅窩的大嶼山南北連接路興建工程目前的進度為何;及

    (二)在新連接路通車前,當局有何應變措施,紓緩因東涌道發生交通意外而引致的交通擠塞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2. 丁午壽議員問:

據報,日趨普遍的互聯網網上活動會影響政府未來的收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透過互聯網進行的商貿交易、股票買賣及賭博等活動有否減少政府的收入;若有減少,估計每年少收數目為何;及

    (二)當局有否研究是否需要修訂有關法例,以堵塞此方面的漏洞;若有,具體做法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庫務局局長

*13. 李啟明議員問:

據報,廣東省去年的戊型(或稱"E型")肝炎發病率是前一年的十倍以上,而戊型肝炎病毒是透過食物及身體接觸傳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本港去年證實感染戊型肝炎的個案數目為何;

    (二)是否知悉各醫療機構有否儲備戊型肝炎的預防疫苗;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採取了何種措施防止該種疾病蔓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4. 李華明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兩個前臨時市政局秘書處及兩個前市政總署在解散前的合約員工數目;在該等機構解散後,該等合約員工是否全部獲得政府聘用;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該等機構合約員工在獲得政府聘用後,其薪酬有否調整;若有,受影響的員工數目及調整幅度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5. 何敏嘉議員問:

關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向病人提供的各項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現時哪些服務項目需收費;過去5個財政年度每年增減了哪些收費服務項目;

    (二)過去5個財政年度,每年

    (i)每個收費服務項目的收費及平均單位成本;及

    (ii)已繳付、沒有繳付及獲豁免收費的服務個案數目及款項總額分別為何,並按每種收費服務分項列出;

    (三)醫管局如何釐定該等服務的收費水平,以及哪些類別的人士獲得豁免該等收費;及

    (四)醫管局有否計劃調整該等服務的收費或增加需收費的服務項目;若有計劃,調整幅度及醫管局期望透過有關調整達致的成效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6. 田北俊議員問:

據報,柴油的士轉換石油氣的士計劃反應欠佳,而欲轉換石油氣的士的車主須向環境保護署取得配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投入服務的石油氣的士數目;

    (二)現時石油氣的士的配額數目;以及是否部分在該配額制度下批出的的士附有限制,例如只准在非繁忙時間加氣;若然,該等限制的詳情及原因為何;

    (三)為鼓勵柴油的士車主轉用石油氣的士而提供的資助的實施時間表;及

    (四)當局在推行該計劃時遇到甚麼困難?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17. 楊孝華議員問:

關於把西九龍填海區發展為藝術娛樂區的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計劃現時的進展及其發展時間表為何;

    (二)就該娛樂區的規劃舉行公開設計比賽的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及

    (三)會否在正式接納有關規劃設計前進行公眾諮詢;若會,何時進行;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地政局局長

*18. 譚耀宗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為了協助業主立案法團工作,當局有否計劃修訂《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讓合資格的業主立案法團在涉及民事法律程序時,可申請法律援助;若有計劃,當局將設定的有關資格規定及條件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9. 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在1999年,廉政公署建議對300名涉嫌行為不當的公務員採取紀律處分,人數較對上一年的相應數字高出61%。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人數增加的原因;及

    (二)將會採取甚麼額外措施處理該項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0. 單仲偕議員問:

教育統籌局委聘的顧問公司已完成本港資訊科技業的人力及訓練需求研究,該局亦已將該項研究的最後報告擬稿送交有關政策局和政府部門傳閱,以收集意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該份報告的撰寫進度為何;

    (二)當局計劃於何時向立法會匯報及向公眾發表有關研究結果;及

    (三)有否計劃制訂相關政策,跟進及落實上述研究結果;若有,詳情為何及將於何時進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1. 《〈1999年立法會(修訂)條例〉2000年(修訂)條例草案》
2. 《城巿規劃條例草案》
3. 《巿區重建局條例草案》
4. 《2000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
5. 《2000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
6. 《2000年僱員補償(修訂)條例草案》
7. 《廣播條例草案》
8. 《2000年家庭崗位歧視(修訂)條例草案》
9. 《2000年噪音管制(修訂)條例草案》
10. 《2000年保安及護衞服務(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 《〈1999年立法會(修訂)條例〉2000年(修訂)條例草案》政制事務局局長
2. 《城巿規劃條例草案》規劃地政局局長
3. 《巿區重建局條例草案》規劃地政局局長
4. 《2000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規劃地政局局長
5. 《2000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運輸局局長
6. 《2000年僱員補償(修訂)條例草案》教育統籌局局長
7 《廣播條例草案》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8. 《2000年家庭崗位歧視(修訂)條例草案》民政事務局局長
9. 《2000年噪音管制(修訂)條例草案》環境食物局局長
10. 《2000年保安及護衞服務(修訂)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 《領事關係條例草案》政務司司長
2.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草案》政制事務局局長
3. 《1999年工廠及工業經營(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教育統籌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反對開徵銷售稅

楊森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反對開徵銷售稅。

出席的政府官員:庫務局局長

2. 保護自然資源、發展休閒漁農業

黃容根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致力保護自然資源,並為漁農業創造可持續發展的空間,發展休閒漁農業,以配合環境保護,進一步開拓綠色及海洋旅遊業的發展,使本港在保護自然資源的同時,亦令漁農業開創一個新局面,繼續為香港的經濟作出貢獻。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