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9/00-13(1)

立法会

议程
2000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编号
1.《〈1999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条例〉(1999年第70号)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 319/99
2.《〈提供市政服务(重组)条例〉(1999年第78号)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 320/99
3.公职指定 324/99
4.《1999年海外律师(认许资格)(修订)规则》 325/99
5.《1999年银行业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 326/99
6.《〈1997年商船(油类污染的法律责任及补偿)(修订)条例〉(1997年第46号)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 327/99
7.《1999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的宣布)公告》 328/99
8.《1999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的宣布)(第2号)公告》 329/99
9.《1999年宣布更改名称或职称(规划环境地政局及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公告》 330/99
10.《1999年宣布更改名称或职称(渔农处、渔农处处长、渔农处副处长及渔农处助理处长)公告》 331/99
11.《1999年储稅券(利率)(第9号)公告》 332/99

其他文件

1.《1999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吴霭仪议员提交)

2.《电子交易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单仲偕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田北俊议员问:

鉴于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內地与本港的商贸活动亦日益频繁,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协助本港商人把握国內市场日趋开放所带来的商机,当局会否考虑在本港设立一个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资讯中心,专责搜集、分析及发放与在內地营商有关的法律、政策及规定,以至有关各省、市的商贸活动资讯;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及

    (二)內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系委员会于1999年11月举行的第一次会议,在促进跨境投资方面达成的具体成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2. 司徒华议员问:

1992年6月发表的《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五号报告书》提出学校改善计划,为按旧规划标准建造的学校分期进行改建或扩建工程。该报告书在1993年2月获行政局通过,当局并在1997年施政报告中预期可在2004年完成该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就第4至8期学校改善计划所订的实施时间表为何,以及有否评估能否如期完成整项计划;若评估为不能如期完成,原因为何;

    (二)截至目前,为第4期学校改善计划而进行的可行性研究所包括的学校当中,已决定会纳入及不会纳入该期学校改善计划的学校名称及数目分别为何;当局根据甚么具体准则作出有关决定;及

    (三)当局会否履行承诺,确保所有学校的改善工程尽快完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3. 陈国强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去年1月至今,当局获悉多少宗负责工务工程的承建商或分判商拖欠建筑工人薪金的个案;当中经由劳工处调停的个案数目,以及调停的结果为何;及

    (二)在批出建筑工程时,当局有否采取措施防止承建商或分判商拖欠工人薪金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会否考虑制订措施,防止该种情况发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务局局长

4. 呂明华议员问:

现时,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简称"会展中心")由一家私营牟利公司负责管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会展中心的场地租用费与新加坡、台北、曼谷及墨尔本相若会议展览场地的租用费比较如何;香港贸易发展局(简称"贸发局")有否评估若会展中心由该局直接管理,场地租用费可下调多少;

    (二)有否评估把会展中心的场地租用费与本港一流酒店宴会厅的租用费比较是否适当;若评估为适当,理据为何;及

    (三)是否知悉贸发局有否参与厘定会展中心的场地租用费;若有参与,当局会否与贸发局检讨厘定会展中心场地租用费的准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5. 刘千石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行政长官特别顾问是否公职人员,他的具体职责为何;

    (二)该名特别顾问是否享有任何特权,而在履行职务时,他是否有权运用政府资源;以及自回归以来,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门向该名特别顾问提供了哪些方面的协助;及

    (三)自回归以来,该名特别顾问替政府进行了甚么工作,而该等工作的成效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6. 蔡素玉议员问:

去年2月1日,建造界的劳资双方代表、政府官员、部分行政会议及立法会议员共同签署了一份约章,透过推动建造业长工制以改善工地安全与品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建造业实施长工制目前的进展为何;及

    (二)当局有何具体计划促使建造业尽量采用长工制聘用建筑工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工务局局长

*7. 何世柱议员问:

据报,根据一项世界性民意调查的结果,约半数本港受访者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部门作风官僚,而此百分率较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平均百分率为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政府部门作风官僚的严重程度;及

    (二)有何措施减少政府部门作风官僚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8. 李卓人议员问:(译文)

自1981年起,《1978年劳资关系公约(公共部门)》(《国际劳工公约》第151号)("《公约》")的规定在沒有修订的情况下在本港实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已制定了甚么法律、规例及政策,以落实《公约》以下各条文的规定:

    (一)《公约》第4条禁止针对工会的歧视行为的规定;

    (二)《公约》第5条保障公营部门雇员组织免受公共当局任何干预的规定;

    (三)《公约》第6条有关给予公营部门雇员组织便利,使其能迅速而有效地履行职能的规定;

    (四)《公约》第7条订明让公营部门雇员组织参与厘定雇用条件及条款的规定;及

    (五)《公约》第8条有关订定程序以解决与厘定雇用条件及条款有关的纠纷的规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9. 黃容根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3年,当局曾委聘私营顾问公司展开多少项涉及渔农业的研究;每项研究的课题及范围、现时的进度及顾问费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食物局局长

*10. 吴亮星议员问:

据报,在大型中式酒楼內发生并引致工人受伤的职业意外数字偏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在食肆范围內发生并引致工人受伤的职业意外的数字,以及其占整体职业意外数字的百分比;

    (二)当中有多少宗意外亦造成顾客受伤;及

    (三)该等意外的主要成因为何;当局有何措施减少此类意外?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1. 邓兆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根据租者置其屋计划出售的公共屋村("租置屋村")当中,已交由或即将交由私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的租置屋村为何;及

    (二)负责扫荡在租置屋村范围內营业的小贩的机构为何,以及该等机构根据哪些条例执行扫荡工作;若扫荡小贩的工作由管理公司负责,

    (i)当局有否规定管理公司在扫荡小贩前须得到房屋署的批准;若有,涉及的批准程序、该项规定的详情及订定该规定的原因为何;及

    (ii)管理公司在扫荡小贩期间遇到困难时,可向哪个政府部门寻求协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12. 谭耀宗议员问:

鉴于不少市民投诉难以清晰接收以调幅制式(AM)传送的声音广播节目,以致他们被迫放弃收听如香港电台第5台的"长者节目"这类资讯及教育性节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香港电台会否将各个以提供资讯及教育性节目为主的电台改用调频制式(FM)广播,以提高这类节目的接收清晰度;若不会,该台会采取哪些改善方法;及

    (二)政府有否计划鼓励及促进各电台与教育机构合作,开办以电台广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各类持续教育课程,以鼓励市民持续进修,推动终身学习的文化;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

*13. 何锺泰议员问:

关于西九龙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第二阶段的施工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将会采取甚么措施,减少工程进行期间对有关地区的商戶及途经该区的车辆和行人所造成的不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务局局长

*14. 梁耀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制订新界各乡村的村界地图;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过去3年,新界居民因村界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数目为何,以及当局如何处理该等纠纷?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地政局局长

*15. 田北俊议员问:

鉴于中、港两地商贸活动日益频繁,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內地居民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商务签注》,来港从事商务访问或活动的人次;

    (二)有否估计该等內地居民在该段期间在港的消费总额;及

    (三)是否知悉,內地居民申请来港从事商务访问或活动,一般需时多久才获批准;所需时间与他们申请前往新加坡、马来西亚及印尼从事商务访问或活动获批准所需的时间比较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计划与內地有关部门商讨缩短审批有关申请的时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6. 张文光议员问:

关于地下铁路公司("地铁公司")在过去5年开展或完成的地下铁路沿线上盖物业发展项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每个项目的名称;

    (二)每个项目所涉及的投资金额,当中由地铁公司及地产发展商所提供的资金分别为何;

    (三)项目的盈利或预算盈利,当中地铁公司及地产发展商所摊分的比例及金额分别为何;及

    (四)有多少个项目涉及地铁公司在完成有关甄选合作伙伴的招标程序后,拒绝所有地产发展商提交的合作建议;以及拒绝的原因为何及是否涉及摊分利润的比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局局长

*17. 陆恭蕙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否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及开放市场对香港所造成的社会及环境影响,进行详细的研究;若有,研究结果为何;若否,有否计划进行有关研究,以及该等计划的详情为何,而研究工作预计何时完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18. 刘慧卿议员问:

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行政长官有否安排定期与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会面;及

    (二)过去12个月,他们曾会面多少次,以及每次会面的目的和场合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9. 刘江华议员问:

去年12月13日,一名7岁男童在一个越野电单车赛车场內驾驶一部越野电单车时发生意外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在其他地区发生类似的意外是否普遍;

    (二)会否考虑制定法例或指引,规管供儿童参与的越野电单车赛车场的设计及应有的安全设备;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儿童参与该种活动有危险性,会否考虑立法规定儿童必须接受适当训练及通过测试后,方可进行该种活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20. 刘千石议员问:

政府在去年3月答覆本会质询时表示,地下铁路("地铁")公司就车站加装月台幕门一事进行的研究会于去年第三季內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根据该项研究的结果,地铁公司现时计划在哪些车站加装月台幕门,以及安装时间表为何;当局有否评估地铁公司是否可以加快完成安装工作;及

    (二)地铁公司是否仍然维持不在地面车站安装月台幕门的决定;若然,当局有否评估在地面车站安装月台幕门所涉及的困难是否无法克服,而该公司有何措施确保地面车站月台上的乘客的安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1999年证券(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999年证券(修订)条例草案》 : 财经事务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 《1999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律政司司长

2.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7号)条例草案》规划地政局局长

3. 《电子交易条例草案》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

4.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30号)条例草案》民政事务局局长

IV. 议案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保安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详情请参阅附录所载议案)

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夏佳理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1999年12月1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a)《选举管理委员会(在选票上印上组织名称及标志)(立法会)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9年第306号法律公告);及

    (b)《1999年选举管理委员会(登记)(功能界别选民)(界别分组投票人)(选举委员会委员)(立法会)(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9年第307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0年1月19日的会议。

2. 协助本港人力市场迎接千禧年的经济挑战

朱幼麟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香港经济正朝着高增值、高科技及知识为本的方向转型,加上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本地人力市场备受巨大冲击,本会促请政府积极制订一套稳定及包括教育、培训、移民、劳工及财政等各方面的长远政策以减低失业率,以及提升工作人口的技能和适应能力,尤其是协助技术及教育水平较低的人士加强装备,以应付千禧年的经济挑战。

就朱幼麟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 郑家富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正朝着高增值、"之后加上"创新、";删除"以减低失业率,以及",并以",培训本地高增值、创新及高科技行业的专才,并全面检讨职业训练局及雇员再培训局的职能、架构及效益,藉以"代替;删除"工作人口",并以"本地工人"代替;在"适应能力"之后加上",减低失业率";及删除"千禧年的经济",并以"新世纪就业市场的转型和"。

(ii) 陈婉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地"之后删除"人力",并以"劳工"代替;删除"积极制订一套稳定及包括教育、培训、移民、劳工及财政等各方面的长远政策以减低失业率",并以"确立以"创造就业,提升技能"为目标的人力发展政策,促进个人及社区服务业、旅游业等行业的发展,从而为技术及教育水平较低的劳动人口创造就业机会;重组提供职业培训的架构及加强发展持续教育"代替;删除"以及";删除"工作人口",并以"劳工"代替;删除"尤其是协助技术及教育水平较低的人士加强装备,";删除"应付",并以"面对"代替;及删除"挑战",并以"转型"代替。

(iii) 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删除"积极",并以"设立由劳、资及政府三方代表组成的委员会,"代替;删除"稳定及包括",并以"涉及"代替;删除"以减低失业率,以及提升工作人口的技能和适应能力,尤其是协助技术及教育水平较低的人士加强装备,以",并以",以协助雇主及不同阶层的工人"代替;并在"经济挑战"之后加上",让劳资双方共同分担经济转型的风险,以及共同分享经济转型的成果。政策的內容包括: (一) 评估资讯及创新科技、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本地人力需求的影响;(二) 研究可行的工业工序重组方案,令具有不同学历及技术水平的工人均可分享由经济转型带来的就业机会;(三) 制订完备的"就业人士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本地工人的基础技能水平,包括增加再培训课程名额,提升对低技术工人的培训,加强职业训练局向中等技术工人提供的技术提升课程,避免他们因中层职位的删除而与基层工人竞爭职位;以及透过提供稅务优惠及技术支援,鼓励私营机构为员工提供在职培训;及(四) 协助本地制造业、环保工业及社区服务行业发展,为基层工人创造就业机会"。

出席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3. 设立基因改造食品标签制度

邓兆棠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基因改造食品属崭新食物,至今仍未确知其对人类及环境的影响,为减轻消费者的疑虑及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本会促请政府参考欧洲联盟大部分国家的经验,尽快立法设立基因改造食品标签制度,并严格检测本地出售的基因改造食品,以及提高消费者对基因改造食品的认识。

就邓兆棠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杨孝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属崭新食物,至今仍未确知其";在"对人类及环境的影响"之后加上"至今仍未有定论";删除"参考欧洲联盟大部分国家的经验,";删除"立法设立",并以"制订指引,以鼓励食品制造商对"代替;在"基因改造食品"之后加上"附加";及删除"制度,并严格检测本地出售的基因改造食品"。

出席的政府官员:环境食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