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9/00-14(1)

立法会

议程

2000年1月12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编号
1. 《2000年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修订)规例》 1/2000
2.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美利坚合众国)令〉(1999年第278号法律公告) 2000年(生效日期)公告》

3/2000

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2000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1)令》 2/2000

其他文件

1. 第59号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就政府飞行服务队福利基金
在截至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年度內的
管理情况所提交的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2. 第60号 截至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为止的年度
香港考试局已审核账项及工作大纲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3. 《1999年香港康体发展局(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霍震霆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张文光议员问:

据悉,下一学年适龄入读中学一年级的学生人数远高于过往数年每一年的人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下一学年每个教育分区的中一学额,以及在该分区居住的适龄学生人数;

(二) 估计下一学年须跨区上学的中一学生人数,以及其如何与过去3年比较;及

(三) 有否计划增加下一学年的中一班数;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当局在这方面预备增拨的资源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2. 李卓人议员问:

现时,公营房屋承建商普遍采用在工厂预制的建筑组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在过去3年,被公营房屋承建商采用的预制组件中,属本地预制的及入口的分别所占的比例及价值,以及所取代的建筑地盘现场施工工序涉及的工作年数目为何;及

(二) 当局会否考虑规定公营房屋承建商所采用的预制组件必须为本地生产,藉此提高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房屋局局长

3. 郑家富议员问:

据悉,本港各公共交通机构均规定12岁或以上的乘客须缴付成人车资。地下铁路及轻便铁路设有学生票价优惠,而东铁及专营巴士则沒有,以致12岁或以上的学生在乘搭该两种交通工具时必须缴付成人车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外国公共交通机构是否普遍采纳12岁为须缴付成人车资的年龄界线;当局有否评估本港公共交通机构现时仍维持该年龄界线是否切合时宜;

(二) 从社会政策角度而言,当局会否考虑积极推动本港各公共交通机构提供学生票价优惠;及

(三) 当局制订须经入息审查的学生车船津贴计划的目的,是否用以替代公共交通机构所提供的学生票价优惠;若否,当局会否就部分公共交通机构以该项计划存在为由而拒绝提供学生票价优惠的做法采取跟进行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局局长
教育统筹局局长

4. 邓兆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多少人曾在本港私营越野电单车赛车场內驾驶越野电单车时发生意外并受伤;该等意外的成因,以及伤者的年龄和伤势;

(二) 现时是否有法例规管私营越野电单车赛车场的设计及可进行的活动、参赛车辆的安全规格,以及参赛车手的训练课程等事宜;若否,当局会否考虑制定该等法例;及

(三) 当局有否设立机制定期检讨有关法例,以确保新兴的体育娛乐活动(例如驾驶越野电单车)受到适当规管;若有,该机制如何运作,以及当局曾否透过该机制考虑私营越野电单车赛车场的规管事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运输局局长

5. 刘江华议员问:

据悉,近月来不少郊游人士遭怀疑非法入境的匪徒行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1年,郊游人士遇劫的举报案件数目及遇劫而受伤或死亡的人数,并请根据案发地点及月份列出该等案件的分项数字;以及案中被拘控及定罪的犯案者人数,当中非法入境者所占的比例为何;

(二) 警方接获有关该等罪案的举报后通常采取的行动;及

(三) 警方会否考虑采取其他措施以打击该类罪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6. 丁午寿议员问:

就审计署的工作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该署有沒有足够财政和人力资源及调查权力,以处理日趋复杂的审计工作;及

(二) 会否考虑扩大该署的职权范围,以及向该署增拨资源,使其更有效地审计各政府部门的帐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库务局局长

*7. 梁智鸿议员问:(译文)

现时公务员编制中,牙科医生及兽医的起薪点较医生的起薪点分别低2及3个支薪点。鉴于上述3个专业的工作性质及学历要求相若,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待遇不同的理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8. 陈智思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过去12个月:

(一) 消费者委员会接获多少宗涉及不良经营手法的投诉,此类投诉按行业分类的数字为何;及

(二) 有多少宗涉及游客为受害人的案件交由法庭裁决;此类案件当中,有多少名游客其后再度来港出庭作证?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9. 吴亮星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过去3年,有多少名担任第I层职位的主要政府官员未有按规定在指定限期內申报其个人投资和权益,以及有关原因及详情为何;

(二) 有否对上述违规申报的政府官员作出处分;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有否检讨该申报期限是否合理;若有,检讨结果为何;若沒有检讨,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0. 呂明华议员问:

本港各所大学均附设不同规模的会堂设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过去1年,各会堂设施的每月平均使用时数分别为何;

(二) 社区团体可否租用该等会堂设施;若可租用,有关的租用政策及场地租用费为何;及

(三) 各大学的学生和校內组织可否免费借用所属大学的会堂设施作举行会议或表演之用;若不可免费借用,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1. 李家祥议员问:

财政司司长在去年4月委任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前营运总裁Mr Richard Henry FARRANT为独立审查员,调查百富勤集团公司倒闭事件,政府并预期整项调查工作需时约6个月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该项调查工作是否已经完成;若已完成,当局计划何时公布调查结果;若否,调查工作现时的进展情况为何;及

(二) 估计整项调查工作所需费用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12. 单仲偕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有否与內地有关当局订定任何计划,为两地海关的电脑系统建立数据通讯联系,以缩短过境货品的清关时间;若然,有关计划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13. 谭耀宗议员问:

现时用作分配中学学位的学校网是依照地方行政区域的分界划定。但对于居于面积辽阔的离岛区的中学生而言,前往居住地以外的网內中学所需的交通时间,往往较前往邻网学校的时间还要多,例如居于大屿山东涌的学生前往坪洲及长洲的中学就读,便较前往位于青衣、葵涌及荃湾一带的中学须花费更多时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考虑修订有关学校网,让准备升读中一的东涌学生可选择前往位于青衣、葵涌及荃湾的中学就读;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4.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计划用以兴建迪士尼主题公园的一幅土地现时供一间拆船厂使用,而拆船工作多年来带来的油污、重金属、染料和有机性溶液已严重污染该幅土地的泥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该幅土地受污染的程度;若有,当局何时公布评估结果;及

(二) 当局有何具体措施,确保该等染污物不会影响日后落成的主题公园游客及员工的健康?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务局局长

*15. 陆恭蕙议员问:(译文)

政府在1999年3月31日回答本人提出的质询时表示,当局估计在1998年经由內地返港的过境车辆运入香港的轻质柴油约有8.76亿升,占同年全港轻质柴油总耗用量的53%。另一方面,在1999年3月24日回覆本会另一项质询时,政府表示过境车辆所使用的柴油含硫量约为香港车用柴油含硫量的六倍,而使用该含硫量水平柴油的车辆所排放的粒子可能增加约10%,但却估计若所有过境货车均使用符合本港含硫量标准的柴油,车辆排放粒子的整体水平可能只会下降约1%至2%。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得出该粒子排放下降百分率的详细计算方法,以及该百分率与当局在回答本人的质询时所提供的数字如何吻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食物局局长

*16. 刘慧卿议员问:

关于推动统一中文界面的事宜,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当局在此方面的开支总额为何;

(二) 有否评估当在诉讼案件中涉及的法律文件采用了被收纳在《香港增补字符集》內的字符,但其释义却无法在权威性的中文词典中找到时,这情况对该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有何影响;及

(三) 有否评估上述字符集加入大量在权威性的中文词典中沒有提供释义和读音的字符,对发展中文资讯科技及推动中文教育会否带来负面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

*17. 张文光议员问:

关于补地价金额的厘定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地下铁路公司或与其合作的地产发展商曾就多少个铁路沿线上盖物业发展项目的补地价金额向当局提出上诉;当中获当局调低补地价金额的项目数字,以及每个项目调低金额的幅度为何;

(二) 当局有否计划在正式批出补地价金额前,与有关地产发展商磋商补地价金额的问题;

(三) 当局在厘定补地价金额时,会否计算地产发展商发展有关项目所得的预期回报率;若会,当局所容许的目标回报率为何;

(四) 估价委员会、估价会议及上诉会议的成员组合为何;及

(五) 在厘定补地价金额时,当局如何确保各项与市场有关的因素皆获充分考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地政局局长

*18.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Y2及Y3型公共租住屋村內,作为走火通道的楼梯的设计不符合《建筑物(规划)规例》(第123章,附属法例)的有关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走火通道不符合上述规例的公共租住屋村的名称,当中哪些屋村已纳入租者置其屋("租置")计划并会自今年7月起纳入屋宇署监管范围;当局会采取甚么措施使该等屋村符合上述规例;

(二) 当局有否委聘顾问公司评估公共租住屋村的走火通道不符合上述规例会否影响其消防安全;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沒有作出委聘,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会进行甚么改善工程或措施确保该等屋村楼宇的消防安全;及

(三) 在按租置计划出售公共租住屋村前,当局会否为那些不符合上述规例的公共屋村楼宇进行改善工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19. 吴亮星议员问:

据报,內地当局为兴建连接香港与珠海的伶仃洋大桥而进行的前期工程已因资金短缺而停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內地有关部门就伶仃洋大桥所进行的工程的进展;及

(二) 有否评估该等工程的进展情况会否影响现正进行的新跨界通道研究辖下各项顾问研究;若评估为有影响,详情为何;若评估为沒有影响,理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地政局局长

*20. 单仲偕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邮政署有否计划在香港实施邮递区号("ZIP" Code)或类似的邮政编码制度;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1999年工厂及工业经营(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999年工厂及工业经营(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 教育统筹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 《1999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 库务局局长
2. 《1999年商船(安全)(修订)条例草案》 : 经济局局长
3. 《1999年香港康体发展局(修订)条例草案》 : 民政事务局局长

IV. 议案

1. 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工商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1999年10月12日订立的《1999年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修订附表1)令》。

(《1999年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修订附表1)令》已载列于1999年12月29日发出供传阅的立法会CB(3)373/99-00号文件內)

2. 根据《营运基金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将在1995年7月19日由当时的立法局提出和通过的设立邮政署营运基金的决议附表1修订,加入-

"10. 提供《电子交易条例》(2000年第1号)所指的核证机关的服务,及该等服务所附带的或与之有关的服务。"。

V. 议员议案

1. 政制改革

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行政机关尽快就行政与立法的关系、部长制和透过普及而平等的选举选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等事宜进行公众咨询。

就刘慧卿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 田北俊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行政机关",并以"政府"代替;删除"就行政与立法"中的"就",并以"检讨"代替;删除"关系"后的"、",并以",研究"代替;删除"和透过普及而平等的选举选出",并以"的可行性,并在适当时间就2007年以后"代替;删除"等事宜进行",并以"的产生办法咨询"代替;及删除在"公众"之后的"咨询"。

(ii) 杨森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公众咨询"之后加上",以建立一个民主、开放及行政机关向立法机关负责的政治体制,从而落实《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的承诺"。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2. 向日索偿

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五十多年来,日本政府从未就侵略中国(包括香港)和在侵略期间所犯的战爭罪行作出正式道歉和合理赔偿,更进一步试图篡改侵华史实,美化侵略战爭和掩饰战爭罪行,又歌颂战犯,非法侵占钓鱼台列岛,扩充军事力量,更有复苏军国主义的倾向,本会就日本的上述政策和行为表达强烈遗憾,并郑重呼吁日本政府必须立即:

(一) 就发动侵华(包括香港)的战爭及期间所犯的战爭罪行向中国人民作出官式书面谢罪,以表示承担侵略和战爭罪行的责任;

(二) 就其所犯的各种战爭罪行,包括"南京大屠杀"、"七三一计划"、"使用化学武器"、"随军性奴隶(慰安妇)"、"强迫劳役"、"强兌军票"等,向受害者或其家属作出个人的道歉和赔偿;

(三) 向中国归还钓鱼台列岛的主权;

(四) 公开现存一切有关侵华战爭及期间所犯的战爭罪行的秘密官方档案;及

(五)教育日本年轻一代认识侵华战爭的史实,以及传播维护和平及人权的信息,以遏止军国主义思潮复苏;

本会亦促请中央人民政府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加强民族历史教育,在香港兴建抗日战爭纪念馆,以及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爭罪行受害者向日本政府进行索偿的行动给予适当支持。

就何俊仁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杨耀忠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非法侵占钓鱼台列岛"中的"台列";删除"更有复苏"中的 "苏",并以"辟"代替;删除"中国归还"前的"向",并以"承认"代替;删除"中国归还"中的"归还",并以"对"代替;删除"钓鱼台列岛的主权"中的"台列";在"主权"之后加上",停止一切侵犯我国领土钓鱼岛的行为";及删除"军国主义思潮复苏"中的"苏",并以"辟"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