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9/00-17(1)
立法会
议程
2000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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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0年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的成立)(上诉)(修订)规例》 | 1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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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0年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 |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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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0年在指定团体之间分配的委员数目(选举委员会)(立法会)令》 |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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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997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立法会)令〉2000年(修订)令》 | 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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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产代理(登记裁定及上诉)规例》 |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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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普查及统计(劳工收入调查)令》 | 1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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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00年公司条例(修订附表8)令》 | 1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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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1. 第63号 | ─ | 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年报19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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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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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64号 | ─ | 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年报 19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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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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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65号 | ─ |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周年报告 19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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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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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66号 | ─ | 肺尘埃沉着病补偿基金委员会一九九八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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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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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67号 | ─ | 香港艺术发展局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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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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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68号 | ─ | 香港演艺学院1998-1999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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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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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69号 | ─ | 香港演艺学院截至一九九九年六月卅日的财务报告及
审计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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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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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70号 | ─ | 李宝桩慈善信托基金
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至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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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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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999年香港艺术发展局(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霍震霆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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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质询
1. 杨耀忠议员问:
鉴于为期6个月的青少年职前综合培训 ─ "展翅计划"即将结束,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提供实习名额的机构和参加学员对该计划的初步评价分别为何;当局将以何准则评估该计划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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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将如何协助该计划的结业学员就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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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本港失业人口渐趋年轻化,有否评估该计划是否解决青少年失业问题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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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2. 霍震霆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有否计划将郊野公园內某些路径开放予单车落山赛及场地单车赛的选手使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何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3. 陈鉴林议员问:
据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决定于本年起分阶段全面禁止使用发泡胶容器盛载食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有否计划仿效內地的做法,禁止食肆使用发泡胶容器盛载食物;若沒有计划,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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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何具体措施鼓励食肆采用较环保的餐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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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计划向生产商征收发泡胶产品附加费,收回该等发泡胶产品最终被弃置时所需的处置费用,并藉此减少发泡胶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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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食物局局长
4. 刘慧卿议员问:
关于在本港实施安乐死问题,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当局有否就此问题进行研究;若有,研究结果为何;以及有否计划就应否容许安乐死一事咨询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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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向医护人员发出关于如何医治难以康复的病人的指引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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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香港医务委员会最近就《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所进行的修订,以容许医生执行被动式安乐死的详情,以及作出该等修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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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局局长
5. 单仲偕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1年,部门首长或以上职级的政府官员出席属于其职务范围內商业机构举办的商业推广活动的次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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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就高级官员出席此类活动而订定的指引为何,当中有否规定有关官员须就出席此类活动作出申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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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有何措施确保高级官员出席该等活动不会令公众误解有关机构的产品或服务得到政府的支持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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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6. 梁耀忠议员问:
职业英语运动督导委员会计划向各行业的雇员推广职业英语水平基准测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鉴于该委员会的成员沒有劳工界代表,当局如何确保该委员会考虑基层工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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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何措施防止雇主以雇员的英语能力未达基准测试所订的水平为藉口,削减或冻结雇员薪金,甚至裁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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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规定雇主须给予雇员有薪假期,让他们参加英语培训课程以应付测试;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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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7. 黃容根议员问:
近日,流行性感冒("流感")在多个国家肆虐,而本港透过卫生署流感监察机制录得的感冒个案亦有上升趋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年,卫生署每年为多少名60岁或以上的人士注射预防流感疫苗,以及该等数目占该年龄组别在有关年度的人口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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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卫生署有何计划协调公营及私营医疗机构应付流感高峰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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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有何应变计划应付大量人士患上流感须入院治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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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局局长
*8. 田北俊议员问:
现时,透过电子方式进行的跨国商业活动日趋普遍,有报道指就该等活动所得利润征收稅项存在困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就该等商业活动征收应缴稅项存在哪些困难,以及当局计划如何克服该等困难?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库务局局长
*9. 杨耀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有否计划立法规管保健食品的成分及疗效等商品说明,并且测试该等商品说明所声称的事项是否属实;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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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有否机制调查保健食品已获外国食物管理机构认可的声称是否属实;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在过去3年,当局曾对作出该类虛假声称的人士提出了多少次检控;若否,当局会否考虑设立有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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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食物局局长
*10. 陆恭蕙议员问:(译文)
在以学校为本支援计划下,取录在內地出生的新来港学童的学校会获得津贴。就此,政府当局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把非內地出生的新来港学童排除于该计划外的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把该等学童纳入该计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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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曾采取及将会采取甚么措施,照顾被排除于该计划外的新来港学童的特殊教育需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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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把非內地出生的学童排除于该计划外有否抵触《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383章)的有关规定;若评估结果为并无抵触,理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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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11. 刘江华议员问:
关于酒后驾驶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在去年10月1日新的酒后驾驶法例生效日期之前及之后的3个月內,被警方要求进行呼气测试的人数分别为何,以及当中被验出体內酒精浓度超出当时法例订明限度的人数分别为何;在新法例实施后的3个月內,透过呼气测试而验出其呼气样本的酒精含量达每100毫升21至25微克、26至30微克、31至35微克及35微克以上的人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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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刚过去的圣诞及新年假期期间,被验出体內酒精浓度超出新订明限度的人数为何,以及该数字占在该段期间內被警方要求进行呼气测试的人数的百分率为何;该人数及百分率与前一次圣诞及新年假期期间的有关数字的比较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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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1年,按每5年为一年龄组别分类,每月被验出体內酒精浓度超出当时法例规定的人数为何;该等数字有否显示违反该项规定的人士有年轻化的趋势;若有此趋势,当局会否加强向年轻驾驶者宣传酒后不宜驾驶的信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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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计划向社会人士加强宣传酒后驾驶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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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局局长
*12. 刘慧卿议员问:(译文)
关于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更改机构名称一事,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是否知悉更改名称后的机构的职能有否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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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更改名称后的机构是否仍会被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认可为中央人民政府辖下机构或给予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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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该机构曾否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的精神,就更改名称一事征求特区政府的同意,该条文有规定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须在特区设立机构,须征得特区政府同意;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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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行政机关将会采取甚么措施确保更改名称后的机构只会从事联络工作,以免令公众觉得该机构拥有较特区政府更高的权力或实为香港另一权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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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事务局局长
*13. 陆恭蕙议员问:(译文)
关于政府就消除对妇女的歧视所作的努力,政府当局可否告知本会:
(一) | 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及各政策局的高级官员参加的各个政策小组去年曾讨论哪些妇女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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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该等讨论所达致的结论和作出的建议,以及当局为实施该等建议采取了甚么新措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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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各政策小组讨论撤销香港就《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在本港实施所作各项保留及声明一事的时间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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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4. 何锺泰议员问:
本月7日,地下铁路公司("地铁公司")在港岛线北角站进行的纾缓挤塞工程的地盘发生火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地下铁路自启用以来所发生的火警次数,以及引致的伤亡人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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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地铁公司:
- 有否就火警时应如何疏散乘客制订计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在制订该计划时,有否参考外国的经验;若否,原因为何;
- 有否定期进行火警及疏散乘客演习;若否,原因为何;及
- 透过甚么途径,指导乘客在火警发生时如何逃生;若沒有作出该等指导,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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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局局长
*15. 单仲偕议员问:
据报,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的一个电脑系统在本月4日曾发生故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 该次电脑系统发生故障的详情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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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期交所有何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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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规管的金融机构在其电脑系统发生故障时,会根据甚么准则决定是否立即公布有关事故,以及在作出有关决定前,有关机构须否咨询证监会或获得证监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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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局局长
*16. 李国宝议员问:(译文)
在去年12月30日及其后数天,本港的一般及路边空气质素监测站所录得的空气污染指数的水平,打破过往的纪录。据悉空气质素恶劣,是因风力非常微弱及气流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污染物吹往本港所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为解决区域性的空气污染问题,曾经或将会采取何种联合行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食物局局长
*17. 马逢国议员问:
关于私人住宅楼宇板间房的数目、消防设备及安全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有否统计过去3年,每年设于私人住宅楼宇內供独立住戶居住的板间房的平均数目;该等数字是否显示板间房数目有上升趋势;若然,原因为何,以及新来港定居人士数目增加是否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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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有否法例规管设有多间板间房的单位內应设置的消防设备;若有,当局有否计划加强执法行动;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沒有该等法例,当局会否考虑制定有关法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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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计划向板间房的住客加强宣传,以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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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8. 刘江华议员问:
本月6日,一艘由长洲开往中环的客轮,在驶至中环六号码头准备泊岸时发生意外,导致多名乘客受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导致该宗意外的原因为何,当中有否涉及人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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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肇事渡轮码头的防撞设施是否足够及符合所需的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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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航行港內线的客轮有否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若有,详情为何,以及该等客轮的一般损坏率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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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有何措施减低渡轮乘客在类似意外中受伤的机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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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刚于本月15日接办渡轮服务的新公司有否计划重新设计现时各个渡轮码头,以减低发生意外的机会;若沒有计划,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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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经济局局长
*19. 马逢国议员问:
最近一名新来港定居的女童怀疑因受到校內同学歧视,导致情绪低落而自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有否评估新来港儿童在适应学校生活方面遇到甚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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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向有关学校、新来港儿童及其家长提供了甚么支援,以协助该等儿童适应学校生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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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采取了甚么措施鼓励不同背景的学童互相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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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20. 司徒华议员问:
现时,在同一次中学会考中成绩最佳6科的总点数达14点或以上的学生,可在中六收生程序第一阶段("第一阶段")向原校或其联系学校申请入读中六。在该收生程序下,有些中学因考获14点或以上的学生人数较多,中六学额会供不应求,但有些中学的学额却供过于求。当局在每一年的收生程序结束后都会进行检讨,以便安排来年的收生程序。据报,当局计划调配资源,削减在第一阶段收生人数不足半数的中学的中六班数,以便让学额供不应求的中学开设更多中六班级,使在第一阶段便能于原校获得中六学位的整体学生人数得以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教育署去年就中六收生程序进行检讨的进展为何;预算何时可完成检讨并公布结果;以及会否及如何就检讨结果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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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每年在第一阶段收生不足半数的中学数目;当局有否计划完全取消该等中学的中六班别;若有,下学年该等中学被削减的中六班别数目为何,而涉及的中学有多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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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中六学额不足应付第一阶段学额需求的中学每年有多少间;若上述调拨资源建议付诸实行,下学年有多少间中学须增加中六班别,以及须增加的中六班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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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会否考虑只增加那些学额不足应付第一阶段学额需求的中学的中六学额,而不削减第一阶段收生不足半数的中学的中六学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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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有否计划鼓励资助中学开办自负盈亏的中六班别;若有计划,详情为何;准许开办该等班别的资助中学须具备甚么条件,以及有关当局会如何监察该等班别的收生情况及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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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1. 《2000年知识产权(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2. 《2000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3. 《2000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
4. 《2000年海上倾倒物料(修订)条例草案》
5. 《2000年精神健康(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 《2000年知识产权(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 : | 工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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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0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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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0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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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0年海上倾倒物料(修订)条例草案》 | : | 环境食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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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0年精神健康(修订)条例草案》 | : | 卫生福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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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999年香港艺术发展局(修订)条例草案》
: 民政事务局局长
IV. 议案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卫生福利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00年1月4日订立的以下规例 ─
- 《2000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规例》;及
- 《2000年毒药表(修订)规例》。
(两项规例已载列于2000年1月14日发出的
立法会CB(3)466/99-00号文件內)
VI. 议员议案
1. 就"重组事务委员会"动议的议案
梁智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立法会于1998年7月8日就"成立事务委员会"依据《议事规则》第77(1)及(2)条通过的决议的附表现予以修订如下 ─
- 在第4项中民政事务委员会的"政策范围"一栏內,在"文化艺术的发展、公众娛乐、体育及康乐事宜"之前加入"提供康乐及文化服务,以及"。
- 在第12项中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相应的各局/机关"一栏內,删除"(a)规划环境地政局",而代以"(a)规划地政局"。
- 删除第16及第17项,而代以 ─
"16. 卫生
| (a) 卫生福利局
(b) 环境食物局
| 医疗卫生、公众卫生教育、食物安全及渔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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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环境
| 环境食物局
| 环境和自然保育及环境卫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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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梁智鸿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李华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梁智鸿议员动议的议案予以修正如下 ─
- 删除c段,而代以 ─
"c. 在第17项中环境事务委员会"相应的各局/机关"一栏內,删除"规划环境地政局",而代以"环境食物局""。
- 加入新的d段 ─
"d. 加入 ─
18. 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
| 环境食物局
| 食物安全、环境卫生、公众卫生教育及渔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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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郑家富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于1999年12月7日通过的决议,要求政府当局立即向该事务委员会提供政府经济顾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拟主办2006年亚洲运动会的可行性评估报告及有关事宜,授权该事务委员会根据《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
出席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3. 检讨《建筑物条例》
何锺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现行的《建筑物条例》是于多年前制定,虽然部分条文及相关附属法例曾经修订,但面对不断及急速的经济发展、社会变迁、自然环境的变化及科技进步,有关法例实未能配合目前本港的实际需要,本会促请政府尽快全面检讨及修订《建筑物条例》及相关附属法例,以求达致以下的目标:
(一) 精简审批程序,加强专业人士权责,以确保建筑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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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鼓励发展商采用环保、易于维修和标准化的设计及建筑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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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确保日后的建筑发展配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包括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及高新技术的发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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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加强将来兴建的建筑物在抵御地震、水浸、地陷及天然斜坡倒塌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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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何锺泰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何承天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政府尽快"之后加上"咨询业界";删除"以求达致以下的目标",并以"目的包括"代替;删除",加强专业人士权责,以确保建筑物安全";在"(二)"之前加入"(二)清楚界定认可人士、注册工程师、其他专业人士及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或注册专门承建商的权责,以确保建筑物安全;";把"(二)鼓励发展商采用环保、易于维修和标准化的设计及建筑物料;"中的"(二)"改为"(三)";及在"鼓励发展商"前加上"提供诱因";删除"、易于维修和标准化"; 在"设计及建筑物料;"之后加上"及"; 删除"(三) 确保日后的建筑发展配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包括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及高新技术的发展;及";在"兴建的建筑物在"之后加上"结构及规划方面";及 删除"。"并以",与此同时,政府须确保日后的建筑发展配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包括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及高新技术的发展。"代替。
- 李永达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高新技术的发展;"之后删除"及 ";及删除"。"并以";及(五)增加对违反《建筑物条例》或相关附属法例的承建商及有关人士的刑罚。"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规划地政局局长
4. 协助进出口业把握中国加入世贸的商机
许长青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香港进出口业要面临新的竞爭冲击,本会促请政府和有关的支援机构,除了继续巩固香港既有优势和改善营商环境外,必须全力提升进出口业的竞爭力,令香港早著先机;为此采取的政策应包括:
(一) | 拓阔和深化香港与內地的联系,包括在內地重点省市增设商贸联系常设机构,为港商提供最新资讯、协助发掘商机,以及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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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加强香港进出口服务的基础设施,吸引国內企业使用香港各项与进出口业有关服务,包括转口、运输、融资、保险、物流管理、科技加工、品质检定、电子交易等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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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尽快落实有关跨境交通运输的基建计划,并且改善过境安排,包括简化內地与香港客货运的通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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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加强贸易推广工作,尤须积极游说海外企业与香港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合作,开拓国內市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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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加强培训、财政等支援,提升业界在语文、资讯科技、管理、巿场推广、国际视野等方面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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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的政府官员
:工商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