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browser that enables Javascript.
請使用可執行 Javascript 的瀏覽器。
職權範圍
(1)
研究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的編製、備存、取覽等各項安排;
(2)
考慮議員或其他人士就該登記冊的形式及內容提出的建議;
(3)
考慮及調查與議員個人利益的登記及申報有關或就議員未有登記及申報其個人利益而作出的投訴;
(4)
考慮關乎議員以其議員身份所作行為的道德標準事宜,並就該等事宜提供意見及發出指引;及
(5)
向立法會作出報告及建議,包括關於根據本議事規則第85條(與個人利益有關的處分)作出處分的建議。
委 員 會 成 員
會 議
文 件
報 告
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
議員個人利益登記表格
個人利益登記指引
(2006年4月)
就關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以其議員身份所作行為的道德標準事宜 訂定的勸喻性質的指引
(200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