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符号职权范围
  1. 促进与各地议会机构的联系及与该等机构发展友好关系;

  2. 研究有关与香港以外地区的立法机关成立友好组织的建议;

  3. 处理与议员友好组织的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派遣代表团往香港以外地区访问及为来港访问的代表团安排款待活动;及

  4. 就上述事项向內务委员会作出建议。
项目符号委员会成员

项目符号文 件

项目符号报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