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符号职权范围

  1. 监察及研究有关医疗卫生事宜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2. 就上述政策事宜交換及发表意见。

  3. 在上述政策范围內的重要立法或财务建议正式提交立法会或财务委员会前,先行听取有关的简介,并提出对该等建议的意见。

  4. 按事务委员会认为需要的程度,监察及研究由事务委员会委员或內务委员会建议其处理的上述政策事宜。

  5. 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向立法会或內务委员会提交报告。

项目符号委员会成员

项目符号会 议

项目符号文 件

项目符号报 告

项目符号小组委员会

项目符号改善医疗投诉机制小组委员会

项目符号监察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专家委员会及医院管理局SARS疫症检讨委员会所提建议的推行情况小组委员会会议
(前称监察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专家委员会建议推行情况小组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