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立法会 (2008至2012年)

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

项目符号 职权范围

跟进由策划及推行新铁路项目和现有铁路运作所引起的下列各项事宜:

策划及推行新铁路项目

    (a)新铁路项目的规划及财务安排;

    (b)新铁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c)因推行新铁路项目而根据《铁路条例》(第519章)进行的收地工作;

    (d)推行新铁路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

    (e)为新铁路项目提供辅助基建设施;及

    (f)协调新铁路线通车后的公共交通服务。
铁路运作

    (a)现有铁路线的表现,包括列车服务表现及安全管理事宜;

    (b)维修保养计划;及

    (c)列车服务中断及故障事故,以及处理紧急情况的安排。
涉及合并后的公司的公司管治及票价事宜,应由交通事务委员会处理。


项目符号委员会成员

项目符号会 议

项目符号文 件

项目符号报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