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01年2月16日舉行的第十七次會議
議 程
- 通過2001年2月9日第十六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853/00-01號文件)
- 續議事項
-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草案》
(立法會LS57/00-01號文件)
- 《2001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60/00-01號文件)
- 2001年2月1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該等附屬法例已於2001年2月9日在憲報刊登)
(立法會LS58/00-01號文件)
- 將於2001年2月21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 將於2001年2月28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 質詢
(立法會CB(3)410/00-01號文件)
- 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 《2001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
- 《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條例草案》
- 《2001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草案》
- 政府議案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第29條提出的決議案 -- 由衞生福利局局長動議
- 議員議案
- 有關"加快推行公共工程項目"的議案
上述議案由吳亮星議員動議。議案措辭擬本隨附於後。
- 由吳清輝議員動議的議案
吳清輝議員已獲分配辯論時段。
-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報告
- 提名議員以便任命為調查建造公營房屋單位時出現的建築問題專責委員會委員
(立法會CB(2)824/00-01號文件已於2001年2月8日隨立法會CB(2)829/00-01號文件發出)
(於2001年2月9日舉行的內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的紀要第41至49段)
-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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