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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及健康(顯示屏幕設備)規例》
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期:
2001年12月21日(星期五)
時間:
上午10時45分
地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
與政府當局會商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0分)
立法會
CB(2)726/01-02(01)
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議員於2001年11月28日會議上提出的事項的回應收到的意見書
立法會
CB(2)613/01-02(01)
及
(02)
號文件
--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提交的兩份意見書(已於2001年12月6日及11日發出)
立法會
CB(2)705/01-02(01)
及
(02)
號文件
--
香港資訊科技網絡工程人員協會提交的兩份意見書(已於2001年12月14日發出)
立法會
CB(2)705/01-02(03)
號文件
--
香港通訊業人員協會的意見書(已於2001年12月14日發出)
立法會
CB(2)705/01-02(04)
號文件
--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1年12月14日發出)
先前發出的有關文件
立法會
CB(2)488/01-02(01)
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已於2001年11月23日及26日發出)
立法會
CB(2)350/01-02
--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11月9日的會議紀要(第40至66段)(已於2001年11月14日發出)
立法會
CB(2)182/01-02(01)
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委員於2001年10月10日會議上提出的事項的回應(已於2001年10月26日發出)
立法會
CB(2)2363/00-01(01)
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委員於2001年6月28日會議上提出的事項的回應(已於2001年10月30日發出)
立法會
CB(2)1963/00-01(01)
號文件
--
《職業安全及健康(顯示屏幕設備)規例》擬稿的修訂本及擬議修訂的註釋文件(已於2001年6月27日發出)
立法會
CB(2)1914/00-01(01)
號文件
--
政府當局於2001年6月20日來函就鄭家富議員及劉健儀議員建議的修訂作出的回應 (已於2001年6月22日發出)
立法會
CB(2)1874/00-01(01)
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委員於2001年6月14日會議席上提出的事項的回應,連同使用顯示屏幕設備的健康指引擬稿的修訂本(已於2001年6月19日發出)
立法會
CB(2)1801/00-01(01)
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委員於2001年5月29日會議上提出的事項的回應(已於2001年6月12日發出)
立法會
CB(2)1443/00-01(01)
號文件
--
政府當局回應委員於2001年2月26日提出的事項的來函 (已於2001年5月4日發出)
立法會
CB(2)914/00-01(01)
號文件
--
政府當局回應委員於2001年1月17日提出的事項的來函 (已於2001年2月21日發出)
立法會
CB(2)704/00-01(01)
號文件
--
政府當局回應委員於2000年12月14日提出的事項的來函 (已於2001年1月15日發出)
教育統籌局於2000年11月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
EMBCR 3/3/3231/95
)
立法會
LS23/00-01
號文件
--
法律事務部報告(已於2000年11月22日發出)
II.
下次會議的日期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