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村代表選舉有關的附屬法例
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期: 2003年4月16日(星期三)
時間: 下午2時30分
地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立法會CB(2)1753/02-03號文件2003年3月13日會議的紀要

II.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2時40分至4時25分)

(a)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i)有需要為原居鄉村暨共有代表鄉村選民登記冊內一個組別的記項增設進一步分組

(ii)原居鄉村暨共有代表鄉村選民登記冊內有關原居民的尚存配偶的記項
    立法會CB(2)1585/02-03號文件

    2003年3月21日內務委員會會議紀要(第69段)
(b)《選舉開支最高限額(村代表選舉)規例》

檔號:HAD/CB/CON/20/156 Pt. 15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2003年第81號法律公告

附屬法例在憲報刊登的文本

立法會LS85/02-03號文件

就2003年3月28日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所擬備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c)《選舉程序(村代表選舉)規例》

民政事務總署於2003年3月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2003年第82號法律公告

附屬法例在憲報刊登的文本

立法會LS85/02-03號文件

就2003年3月28日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所擬備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2)1751/02-03(01)號文件

法律事務部於2003年 4月4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2)1751/02-03(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法律事務部2003年4月4日函件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2)1751/02-03(03)號文件

比較《選舉程序(村代表選舉)規例》與《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及《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的文件


III.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