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2002年10月25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89/02-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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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行政署长于2002年10月28日有关"就主要官员暂时缺席期间所需出席立法会全体会议的安排"的来函已于2002年10月29日随立法会CB(2)211/02-03号文件发出)
(行政署长来函中提及的立法会CB(2)2075/01-02(01)号文件随附于后,以便议员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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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02年10月25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11/02-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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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将于2002年11月13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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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质询
(立法会CB(3)92/02-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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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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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政府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就:
- 《2002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4号)规例》;及
- 《2002年毒药表(修订)(第4号)规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2年10月24日随立法会CB(3)85/02-03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10/02-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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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议员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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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 | 就"调低电力及煤气收费"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李华明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2年10月31日随立法会CB(3)98/02-03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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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i) | 就"人口老龄化"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谭耀宗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2年10月31日随立法会CB(3)100/02-03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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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预先就2002年11月2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给予通知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02年教育重组(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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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法案委员会及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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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219/02-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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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2001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187/02-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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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2002年公众娛乐场所条例(修订附表1)规例》及《公众娛乐场所(豁免)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于2002年10月25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纪要第51至56段)
(立法会CB(2)144/02-03号文件已于2002年10月29日随立法会CB(2)210/02-03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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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律师(律师联合执业事务所)规则》小组委员会报告
(于2002年10月25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纪要第57至59段)
(立法会CB(2)218/02-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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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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