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2年11月1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2002年10月25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89/02-03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行政署长于2002年10月28日有关"就主要官员暂时缺席期间所需出席立法会全体会议的安排"的来函已于2002年10月29日随立法会CB(2)211/02-03号文件发出)
(行政署长来函中提及的立法会CB(2)2075/01-02(01)号文件随附于后,以便议员参阅)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02年10月25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11/02-03号文件)

IV. 将于2002年11月13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92/02-03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就:

- 《2002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4号)规例》;及
- 《2002年毒药表(修订)(第4号)规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2年10月24日随立法会CB(3)85/02-03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10/02-03号文件)

(d)议员议案

(i)就"调低电力及煤气收费"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李华明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2年10月31日随立法会CB(3)98/02-03号文件发出。)

(ii)就"人口老龄化"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谭耀宗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2年10月31日随立法会CB(3)100/02-03号文件发出。)

V.预先就2002年11月2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给予通知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02年教育重组(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VI. 法案委员会及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a)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219/02-03号文件)

(b)《2001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187/02-03号文件)

(c)《2002年公众娛乐场所条例(修订附表1)规例》及《公众娛乐场所(豁免)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于2002年10月25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纪要第51至56段)
(立法会CB(2)144/02-03号文件已于2002年10月29日随立法会CB(2)210/02-03号文件发出)

(d)《律师(律师联合执业事务所)规则》小组委员会报告
(于2002年10月25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纪要第57至59段)
(立法会CB(2)218/02-03号文件)

VII.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