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2年11月29日举行的第八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2002年11月22日举行的第七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457/02-03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副主席汇报与署理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02年11月22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23/02-03号文件)

IV. 将于2002年12月11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172/02-03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02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c)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d)议员议案

(i)就"往宅楼宇七成按揭上限"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田北俊议员动议。议案措辞的拟稿随附于后。

(ii)就"立法实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涂谨申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2年11月27日随立法会CB(3)178/02-03号文件发出。)

刘慧卿议员提议內务委员会向立法会主席建议,每位发言的议员应获准发言不超过15分钟。

V. 法案委员会及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465/02-03号文件)

VI.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