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04年4月23日舉行的第二十二次會議

議 程

I.通過2004年4月16日舉行的第二十一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2070/03-04號文件)

II.續議事項

(a)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b)《2004年專業會計師(修訂)條例草案》
(於2004年4月16日舉行的內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的紀要第15至18段)

[先前發出的文件:
李家祥議員於2004年3月30日致內務委員會主席的函件(立法會CB(2)2009/03-04(01)號文件)(只有中文本)已於2004年4月14日隨立法會CB(2)2009/03-04號文件發出;及
立法會LS60/03-04號文件已於2004年4月14日隨立法會CB(2)2009/03-04號文件發出]

III.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2004年4月16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04年4月21日及22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68/03-04號文件)

IV.將於2004年4月28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a)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2004年收入條例草案》

(b)議員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合併)條例草案》

V.將於2004年5月5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a)質詢
(立法會CB(3)523/03-04號文件)

(b)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迄今並未接獲有關的預告。

(c)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i)《存款保障計劃條例草案》

(ii)《2003年廣播(修訂)條例草案》

(d)政府議案

迄今並未接獲有關的預告。

(e)議員議案

(i)馮檢基議員動議的議案

馮檢基議員已獲分配辯論時段。

(ii)就"遏止家庭暴力"動議的議案

上述議案由何秀蘭議員動議。
(議案措辭已於2004年4月21日隨立法會CB(3)531/03-04號文件發出。)

VI.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報告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烏克蘭)令》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新加坡)令》小組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2)2062/03-04號文件)

VII.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的情況
(立法會CB(2)2079/03-04號文件)

VIII.議事規則委員會提交的文件

(a)在立法會會期中止期間召開緊急會議和立法會及轄下委員會的運作
(立法會CROP30/03-04號文件)

(b)把會議規程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委員會
(立法會CROP31/03-04號文件)

IX.前往新加坡及泰國訪問的立法會代表團報告
(立法會CB(3)528/03-04號文件)

X.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