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於2004年2月27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MA70/17,MA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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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於2004年3月4日隨立法會CB(2)1582/03-04號文件發出的法律事務部報告(立法會LS51/03-04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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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政府當局就2002年2月25日經濟事務委員會會議提供的資料文件(立法會CB(1)1094/01-02(05)號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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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002年2月25日經濟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立法會CB(1)1380/01-02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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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部與政府當局之間的來往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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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立法會CB(1)1279/03-04(01)及(02)號文件 (已於2004年3月12日發出)
| -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04年3月4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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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立法會CB(1)1279/03-04(03)及(04)號文件 (已於2004年3月12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於2004年3月9日及2004年3月11日致助理法律顧問的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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