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9時至11時55分)
《選舉管理委員會(立法會選舉資助)(申請及支付程序)規例》
政府當局對2004年2月6日會議上所提事項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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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43/03-04(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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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議規例
選舉事務處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及規例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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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97/03-04(01)號文件 (在2004年2月4日發出)
| - | 小組委員會法律顧問於2004年2月2日致政府當局要求澄清某些與規例有關的事宜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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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221/03-04(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4年2月5日發出)(中文本於2004年2月6日隨立法會CB(2)1243/03-04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規例第2、4、7及10條提出的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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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221/03-04(02)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4年2月5日發出)(中文本於2004年2月6日隨立法會CB(2)1243/03-04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對法律顧問2004年2月2日一函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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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發出的其他有關文件一覽表載於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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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項
(上午11時55分至正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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