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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7(a)條提出的決議案
小組委員會
日期:
2004年2月24日(星期二)
時間:
下午2時30分
地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程
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2時30分至4時25分)
立法會
CB(2)1412/03-04(01)
號文件
(隨文附上)
-
政府當局於2004年2月17日為回應於2004年2月6日會議上所提事項而發出的函件
先前發出的相關文件
立法會
CB(2)1201/03-04(02)
號文件
(已於2004年2月5日發出)
-
立法會秘書處就"法律援助申請人的經濟資格限額"擬備的背景資料文件
立法會
CB(2)1201/03-04(03)
號文件
(已於2004年2月5日發出)
-
政府當局就"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第7(a)條提出的決議案"所提交的文件
立法會
CB(2)1201/03-04(04)
號文件
(已於2004年2月5日發出)
-
標明有關修訂的決議案文本
II.
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