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委员会
特别会议

日 期:2004年5月27日(星期四)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 I.保障言论自由
(上午8时30分至10时25分)

立法会CB(2)2512/03-04号文件
(已于2004年5月24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于2004年5月20日致郑经翰先生及黃毓民先生的邀请信,以及郑先生与黃先生于2004年5月21日的覆函

II.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出席是次会议。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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