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browser that enables Javascript.
請使用可執行 Javascript 的瀏覽器。
《2004年電訊(指定須繳付頻譜使用費的頻帶)(修訂)令》、《2004年電訊(釐定頻譜使用費的方法)(第三代移動服務)(修訂)規例》及《電訊(頻譜使用費的水平)(第二代移動服務)規例》小組委員會
文件
小組委員會成立前發出的文件
於2004年12月10日刊登憲報的附屬法例(2004年第208、209及210號法律公告)
[CB(1)562/04-05(04)] (2005年1月12日及200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