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5年4月25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4時30分至6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4時30分至4時32分)

立法會CB(2)1254/04-05號文件
(於2005年4月11日隨立法會CB(2)1255/04-05號文件發出)

- 2005年2月28日會議的紀要

II.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4時32分至4時35分)

立法會CB(2)1212/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4月6日發出)

- 政府當局於2005年4月4日發出有關"向獲法律援助的婚姻訴訟個案當事人提供撥款進行調解的試驗計劃"的函件

立法會CB(2)1334/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0日發出)

-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當中載述其他司法管轄區委任特別代訟人的制度,以及委任特別代訟人程序所須符合的條件及指引

立法會CB(2)1334/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0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 律政司司長於2004年7月19日發出的函件,以回覆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2004年6月29日有關委任特別代訟人的函件

立法會CB(2)1334/04-05(03)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0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 事務委員會主席於2004年6月26日就委任特別代訟人一事致律政司司長的函件

立法會CB(2)1334/04-05(04)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0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 律政司司長於2004年7月19日就事務委員會主席有關委任特別代訟人的函件所作的覆函

III.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下午4時35分至4時40分)

立法會CB(2)1338/04-05(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1338/04-05(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 跟進行動一覽表
*IV.收回管有處所的法庭程序 《土地審裁處條例》(第17章)及《土地審裁處規則》(第17A章)的檢討
(下午4時40分至5時30分)

立法會CB(2)1320/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4月19日發出)

- 立法會秘書處就"收回管有處所的法庭程序"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2)1320/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4月19日發出)

- 司法機構政務處所提供題為"《土地審裁處條例》(第17章)及《土地審裁處規則》(第17A章)的檢討"的文件

立法會CB(2)1360/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2日發出)

- 香港大律師公會就"《土地審裁處條例》(第17章)及《土地審裁處規則》(第17A章)的檢討"提交的意見書文件

V.司法機構的財政預算安排
(下午5時30分至6時25分)

立法會CB(2)1333/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0日發出)

- 立法會秘書處就"司法機構的節約措施、財政預算安排及各項費用和收費"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2)1333/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0日發出)

- 政府當局就"司法機構的財政預算安排"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1271/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4月13日發出)

- 司法機構政務處就"裁判法院的關閉與合併"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1333/04-05(03)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0日發出)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開支預算及司法機構的收費"提供的文件

VII.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 房屋事務委員會及民政事務委員會的委員獲邀出席會議,參與此事項的討論。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