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5年4月4日(星期一)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 程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上午10時45分至10時46分)

立法會CB(1)1159/04-05號文件
(於2005年4月1日隨立法會CB(1)1199/04-05號文件發出)

-2005年2月17日會議紀要

II.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上午10時46分至10時47分)

III.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上午10時47分至10時50分)

立法會CB(1)1160/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4月1日隨立法會CB(1)1200/04-05號文件發出)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1)1160/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4月1日隨立法會CB(1)1200/04-05號文件發出)

-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1)1184/04-05(01)(02)號文件
(於2005年3月31日發出)

-事務委員會秘書就外匯基金累計盈餘的運用致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的函件及該辦公室的回覆

*IV.豁免離岸基金繳付利得稅的立法建議的簡介
(上午10時50分至11時50分)

立法會CB(1)1160/04-05(03)號文件
(於2005年3月29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V.《2005年證券及期貨(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的簡介 - 賦予主要上市要求法定地位的建議
(上午11時50分至下午12時45分)

立法會CB(1)1160/04-05(04)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3月29日發出)
(英文本附件B的修訂本及該文件的中文本於2005年3月30日隨立法會CB(1)1181/04-05號文件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1)1200/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4月1日隨立法會CB(1)1200/04-05號文件發出)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2005年3月31日的意見書

立法會CB(1)1160/04-05(05)號文件
(於2005年3月30日隨立法會CB(1)1181/04-05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1)670/04-05號文件
(於2005年1月7日發出以供領取,並於2005年1月10日派達 委員)

-關於以下建議的諮詢文件:

(a)建議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以賦予主要上市要求法定地位;及

(b)《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的建議修訂

VI.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5分以後)


* 所有非委員的議員均獲邀參與議程項目IV及V的討論。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