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2006年4月4日第七次會議的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下午2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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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MI/38/05-06號文件
(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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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於2006年4月4日舉行的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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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自2006年4月4日的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2時35分至下午2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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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MI/37/05-06號文件
(於2006年4月19日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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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附
(i) | 有關《議事規則》第83(5)(c)條的涵義的資料摘要,由法律事務部擬備
| (ii) | 愛爾蘭國會眾議院議員利益委員會主席的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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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設立處理有關議員申領工作開支償還款額的投訴及指稱的機制
(下午2時40分至下午4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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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MI/39/05-06號文件
(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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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對哪些人士可獲准陪同被投訴的議員到委員會席前的意見,由議會事務部3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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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AS89/05-06號文件
(首席議會秘書(總務)於2006年1月27日向全體議員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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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修訂的《立法會議員申請發還工作開支的指引》
(200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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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上次會議發出的相關文件(沒有夾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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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MI/33/05-06號文件
(於2006年3月28日隨立法會CMI/34/05-06號文件發出)
| - | 經修訂的對《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接獲有關議員登記及申報個人利益的投訴時的處理程序》的建議修訂,由議會事務部3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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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LS53/05-06號文件
(於2006年3月28日隨立法會CMI/34/05-06號文件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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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議事規則》加入新訂條文提出的建議修訂,由法律事務部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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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FS08/05-06號文件
(於2006年3月28日隨立法會CMI/34/05-06號文件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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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便覽-"議員及公務員在紀律研訊中的代表",由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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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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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下次會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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