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4時30分至4時31分)
|
| 立法會CB(2)566/06-07號文件
(容後奉上)
| - | 2006年10月20日特別會議的紀要
|
II. | 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4時31分至4時32分)
|
| 立法會CB(2)3152/05-06(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6年10月5日發出並於2006年11月30日隨立法會CB(2)515/06-07號文件再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按條件收費諮詢文件中有關法律援助輔助計劃部分所作的回應
|
| 立法會CB(2)557/06-07(01)號文件
(於2006年12月6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 - | 於2006年10月9日發出的文件,題為"香港大律師公會對有關刑事案件中虛耗訟費諮詢文件的意見"
|
| 立法會CB(2)563/06-07(01)號文件
(於2006年12月6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就2006年就刑事法律援助費用、檢控費用及當值律師費用每兩年進行一次的檢討"提供的文件
|
| 立法會CB(2)591/06-07(01)號文件
(於2006年12月8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 - | 律師的出庭發言權工作小組秘書就"律師的出庭發言權"發出的函件
|
III. |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下午4時32分至4時35分)
|
| 立法會CB(2)568/06-07(01)號文件
(於2006年12月6日發出)
| - | 待議事項一覽表
|
| 立法會CB(2)568/06-07(02)號文件
(於2006年12月6日發出)
| - | 暫定於2006-2007年度會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的事項一覽表
|
| 立法會CB(2)568/06-07(03)號文件
(於2006年12月6日發出)
| - | 跟進行動一覽表
|
IV. | 發展香港為法律服務中心
(下午4時35分至5時15分)
|
| 立法會CB(2)568/06-07(04)號文件
(中文本隨文附上)
(英文本已於2006年12月6日發出)
| - | 律政司就"發展香港為法律服務中心"提供的文件
|
V. |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下午5時15分至5時55分)
|
| 立法會CB(2)568/06-07(05)號文件
(於2006年12月6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就"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
| 立法會CB(2)568/06-07(06)號文件
(於2006年12月6日發出)
| - | 司法機構政務處提供的"實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法例修訂建議諮詢文件》"
|
VI. | 司法機構實施五天工作周
(下午5時55分至6時25分)
|
| 立法會CB(2)568/06-07(07)號文件
(於2006年12月6日發出)
| - | 事務委員會2006年6月26日會議紀要摘要
|
| 立法會CB(2)568/06-07(08)號文件
(於2006年12月6日發出)
| - | 司法機構政務處就"司法機構實施五天工作周"提供的文件
|
VI. | 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