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9年11月16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修訂議程
(截至2009年11月13日)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1分)

立法會CB(2)117/09-10號文件
(於2009年10月27日隨立法會CB(2)118/09-10號文件發出)

-2009年10月15日會議的紀要

II.自上次會議舉行至今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2時31分至2時33分)

立法會CB(2)273/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3日發出)
(只備中文本)

-湯家驊議員於2009年11月2日就當局最近委任兩名副局長發出的函件

立法會CB(2)273/09-10(02)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3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9年11月9日就湯家驊議員的函件發出的覆函

立法會CB(2)275/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3日發出)
(只備中文本)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於2009年9月24日向政府當局發出的函件,表示關注平等機會委員會(下稱"平機會")主席的委任程序

立法會CB(2)275/09-10(02)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3日發出)
(只備中文本)

-政府當局於2009年11月3日致平等機會婦女聯席的覆函

立法會CB(2)275/09-10(03)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3日發出)
(只備中文本)

-劉慧卿議員於2009年10月19日致事務委員會主席的函件,建議事務委員會分別邀請平機會主席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向事務委員會簡介其工作

III.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下午2時33分至2時45分)

立法會CB(2)244/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0日發出)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244/09-10(02)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0日發出)

-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2)274/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3日發出)
(只備中文本)

-劉慧卿議員於2009年11月11日就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在審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提交第二次報告後發表的審議結論發出的函件

IV.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申報利益的制度
(下午2時45分至4時05分)

立法會CB(2)244/09-10(03)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0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申報利益的制度"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244/09-10(04)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0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行政長官及問責制主要官員的利益申報制度"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V.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報告進行的審議會
(下午4時05分至5時25分)

立法會CB(2)244/09-10(05)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0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報告進行的審議會"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244/09-10(06)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0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二次報告"擬備的最新背景資料簡介

VI.其他事項
(下午5時25分至5時30分)

* 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出席會議,參與討論議程項目V。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