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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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7-18)15@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0日、12日、22日、24日及29 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建議在路政署保留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由2018年1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及2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2018年1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及延長重行調配1個總工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2018年1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繼續提供首長級人員的專責支援,負責推展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屯門西繞道和完成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餘下工程 |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路政署署長/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處長)
(交通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7月21日討論此項建議) (就此項建議政府當局提交予事務委員會的補充資料文件(CB(4)1518/16–17(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於2018年1月29日討論此項建議) | ||
2. | EC(2017-18)17@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0日、12日、22日、24日及29 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建議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轄下的機場擴建工程統籌辦公室保留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以及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7年,由2018年4月1 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繼續監察香港機場管理局的工作,並就落實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計劃協調相關各方 |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機場擴建統籌辦總監)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11月27日討論此項建議) (就此項建議政府當局提交予事務委員會的補充資料文件(CB(4)528/17–18(01))) | ||
3. | EC(2017-18)16@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0日、12日、22日、24日及29 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建議在選舉事務處開設1個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2018年4月1日起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者為準),以加強選舉事務處的首長級人員架構及常額編制 |
(出席人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總選舉事務主任/副總選舉事務主任(行政))
(政制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11月20日討論此項建議) | ||
4. | EC(2017-18)18*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1月24日及29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因應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架構重組而建議作出編制上的變動,由2018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 |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衞生)/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1/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2/食物及衞生局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處長/署理食物及衞生局醫療規劃及發展統籌處處長/食物及衞生局首席行政主任(衞生))
(衞生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11月20日討論此項建議)) | ||
5. | EC(2017-18)19*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1月24日及29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建議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一帶一路」辦公室開設1個「一帶一路」專員的單一職級新職系和常額職位/非公務員職位(首長級薪級第6點);開設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以及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5年,由2018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以期更有效和持續地推展「一帶一路」建設的工作 |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 (「一帶一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一帶一路」))
(工商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12月19日討論此項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