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18年5月2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1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EC(2017-18)20 建議在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開設1個首席經濟主任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18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負責領導一個新開設的小組,支援第五屆政府致力促進經濟多元發展和提升香港長遠競爭力的政策重點

通過
(點名表決-
贊成 - 22
反對 - 8
棄權 - 0)

2.EC(2017-18)23 建議在稅務局開設1個總評稅主任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2018年4月3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藉此加強首長級人員支援,以帶領推行國際稅務合作方面的措施

尚未處理

3.EC(2017-18)25 建議在律政司國際法律科開設1個副首席政府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2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有效應付國際法律科條約法律組大增的工作量

尚未處理

4.EC(2017-18)24 建議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機場擴建工程統籌辦公室開設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及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約7年,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至2025年3月31日止,以繼續監察香港機場管理局的工作,並就落實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計劃協調相關各方

尚未處理

5.EC(2018-19)1 建議在政務司司長私人辦公室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至2022年6月30日止,以領導和管理人力資源規劃及扶貧統籌處

尚未處理

6.EC(2018-19)3 建議在海事處開設新職級,即海事主任職系助理海事主任職級(總薪級表第19至27 點),以及驗船主任職系助理驗船主任職級輪機及船舶職類(總薪級表第19至27點)、航海職類(總薪級表第19至27點)和船舶職類(總薪級表第16至27點);修訂海事主任職系海事主任職級的薪級表;以及為海事主任職系海事主任職級的在職公務員轉換薪級安排,由財務委員會批准後翌月第1天或2018年8月1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

尚未處理

7. EC(2018-19)2 建議在運輸署開設3個常額職位,即2個首席運輸主任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和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專責督導下列工作:(a)策劃、發展、規管、監察及提升現有渡輪和輔助客運服務;(b)監察和策劃新界的公共運輸服務;及(c)制訂及推展智慧出行發展策略

尚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