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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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確認通過上次會議的紀要及續議事項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八時三十五分)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599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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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上午八時四十分至八時四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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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健康保險業的監管事宜
(上午八時三十五分至九時二十五分) 附件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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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股票經紀的監管事宜
(上午九時二十五分至十時)
-惠新證券有限公司事件的跟進工作
-將「適當人選準則」應用於對註冊交易商有控制權的股東的事宜 附件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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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新股發售機制及廣安銀行事件
(上午十時至十時三十分) 附件 C 附件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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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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