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臨 時 立 法 會 事 務 委 員 會
保 安 事 務 委 員 會
1997年 7月 25日 舉 行 的 第 2次 會 議

議   程



  1. 下次會議的日期及討論事項


  2.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3. 根據《基本法》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內地
    合資格兒童的抵港問題


  4. (下午4時35分至5時15分)

  5. 警隊的服務對象滿意程度調查


  6. (下午5時15分至5時50分)

  7. 向警方發出有關國家安全的行政指引


  8. (下午5時50分至6時25分)

  9. 其他事項


  10.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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