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1999年5月28日举行的第33次会议

议 程

  1. 通过1999年5月21日第32次会议的纪要

  2. (立法会CB(2)2119/98-99号文件)

  3. 续议事项


  4.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5.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1.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
      案所拟备的报告

      1. 《1999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82/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2. 《1999年道路及隧道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85/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3. 《1999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87/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4. 《证人保护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80/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2. 1999年5月2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该等附属法例已于1999年5月21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会LS193/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6. 法律事务部就尚未处理的法案进一步拟备的报告


    1.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8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96/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2.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4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33/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3.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8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22/98-99号文件)

  7. 将于1999年6月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1. 质询
      (立法会CB(3)1670/98-99号文件)

    2. 法案--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999年储稅券(修订)条例草案》

  8. 将于1999年6月9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1. 质询
      (立法会CB(3)1671/98-99号文件)

    2. 法案--首读及二读

      1. 《1999年陆军义勇军及海军义勇军恩恤金(修订)条例草案》

      2.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5号)条例草案》

    3. 议员议案

      1. 有关"公务员体制改革"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陈国强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容后奉上。

      2. 有关"发展中医药中心"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杨耀忠议员动议。议案措辞拟本随附于后。

  9. 预先就1999年6月16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给予通知


    1. 法案--首读及二读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6号)条例草案》

    2. 政府议案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23(3)条提出的决议案--由运输局局
      长动议

  10. 议员议案


    1. 将由李卓人议员动议的议案

      李卓人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2. 将由陈智思议员动议的议案

      陈智思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11. 报告


    1.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2101/98-99号文件)

    2. 研究有关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省览的事宜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1371/98-99号文件)

    3. 与区议会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2122/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12.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