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借款條例》第3(1)條
提出的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
首次會議

日 期:2004年1月16日(星期五)
時 間:緊接內務委員會會議後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1. 選舉主席
  2. 與政府當局會商


  3. 擬議決議案及有關資料

    檔號:FIN CR1/4651/01
    (於2003年12月17日發出)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出有關"授權將政府收費道路日後收入證券化的決議案"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28/03-04號文件
    (於2004年1月8日隨立法會CB(2)932/03-04號文件發出)

    -有關根據《借款條例》(第61章)第3(1)條提出的擬議決議案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1)693/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日隨立法會CB(1)693/03-04號文件發出)(於2004年1月15日隨立法會CB(1)780/03-04號文件再次發出)

    -《借款條例》(第61章)

    立法會CB(1)780/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1月15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摘要

    立法會CB(1)780/03-04(02)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於2004年1月15日發出)

    -梁富華議員於2004年1月14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信中列明多項就建議的證券化計劃提出的問題

    立法會CB(1)780/03-04(03)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4年1月15日隨立法會CB(1)780/03-04號文件發出)

    -余若薇議員於2004年1月14日致小組委員會秘書的函件,信中列明多項就建議的證券化計劃提出的問題

    立法會CB(1)800/03-04(01)號文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於2004年1月15日發出的函件,信中就梁富華議員就建議的證券化計劃提出的多項問題作出回覆

    立法會CB(1)800/03-04(02)號文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於2004年1月16日發出的函件,信中就余若薇議員就建議的證券化計劃提出的多項問題作出回覆

    先前已向財經事務委員會委員及非委員的議員發出的文件

    立法會CB(1)713/03-04(03)號文件
    (於2004年1月6日發出)(於2004年1月15日隨立法會CB(1)780/03-04號文件再次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助理法律顧問3於2003年12月30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1)713/03-04(04)號文件
    (於2004年1月6日發出)(於2004年1月15日隨立法會CB(1)780/03-04號文件再次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4年1月2日致助理法律顧問3的覆函

    立法會CB(1)713/03-04(05)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4年1月6日隨立法會CB(1)713/03-04號文件發出)(英文本再次發出,中文本於2004年1月15日隨立法會CB(1)780/03-04號文件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3於2004年1月2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1)780/03-04(04)號文件
    (於2004年1月15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4年1月6日致助理法律顧問3的覆函

    立法會CB(1)717/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1月6日發出)(於2004年1月15日隨立法會CB(1)780/03-04號文件再次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4年1月6日就有關的收費隧道及橋樑提供簡介及若干重要資料致事務委員會秘書的覆函

    立法會CB(1)727/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1月7日發出)(於2004年1月15日隨立法會CB(1)780/03-04號文件再次發出)

    -胡經昌議員於2004年1月6日致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要求當局提供證券化計劃的詳細資料的函件

    立法會CB(1)735/03-04(01)號文件
    (英文本及中文本於2004年1月8日分別隨立法會CB(1)735/03-04及CB(1)740/03-04號文件發出)(於2004年1月15日隨立法會CB(1)780/03-04號文件再次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4年1月8日致事務委員會秘書的覆函


  4.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