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4年2月7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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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8時30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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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上午8時30分至10時25分) 上次會議席上提出的事項 | ||
立法會CB(2)811/13-14(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因應2014年1月13日會議席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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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811/13-14(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政府當局就2014年1月13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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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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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3)151/13-14號文件
(於2013年11月8日發出) | - | 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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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404/13-14(02)號文件
(於2013年12月2日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擬予修訂的相關條例條文擬備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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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575/13-14(02)號文件
(於2013年12月30日發出) | -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3年12月2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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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575/13-14(03)號文件
(於2013年12月30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於2013年12月13日致助理法律顧問的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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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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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575/13-14(01)號文件
(於2013年12月31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13年12月3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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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580/08-09(01)號文件
(於2009年1月5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有關長洲鄉事委員會的事宜擬備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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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2156/08-09(01)號文件
(於2009年7月8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09年村代表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在2009年6月25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的第13至20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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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20/09-10號文件
(於2009年10月16日發出) | - | 《2009年村代表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第32至4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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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可於立法會網站取覽:
http://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bc/bc51/papers/bc51_ppr.htm) | |||
II. | 其他事項(上午10時25分至10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