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2014年3月14日舉行的第十八次會議的紀要(立法會CB(2)1091/13-14號文件) | ||
II. | 續議事項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 ||
III. |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 ||
(a) |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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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2014年船舶法例(排煙管制)(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33/13-14號文件) | ||
(ii) | 《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34/13-14號文件) | ||
(iii) | 《2014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35/13-14號文件) | ||
(b) | 2014年3月14日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36/13-14號文件) | ||
IV. | 將於2014年3月26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 ||
(a) | 提交文件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4/13-14號報告 (立法會CB(2)1093/13-14號文件已於2014年3月20日隨立法會CB(3)502/13-14號文件發出) | ||
(b) | 質詢
(立法會CB(3)493/13-14號文件) | ||
(c) | 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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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2013年鄉郊代表選舉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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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2013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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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2014年借款(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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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議員議案
馬逢國議員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4)條就《保良局董事會決議》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4年3月20日隨立法會CB(3)504/13-14號文件發出) | ||
V. |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立法會CB(2)1092/13-14號文件) | ||
VI. | 立法會議員前往上海訪問的建議(立法會CB(2)1123/13-14號文件) | ||
VII. | 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