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4年6月4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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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8時30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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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選舉主席(上午8時30分至8時40分) | ||
I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上午8時40分至10時25分) | ||
2014年第58號法律公告
(在2014年5月21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交) | - | 《電訊(釐定頻譜使用費的方法)(1.9-2.2吉赫頻帶內以行政方式指配的頻譜)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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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59號法律公告
(在2014年5月21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交) | - | 《2014年電訊(以拍賣方法釐定頻譜使用費)(修訂)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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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60號法律公告
(在2014年5月21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交) | - | 《2014年電訊(釐定頻譜使用費的方法)(第三代移動服務)(修訂)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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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CTB(CR)7/23/10
| - | 有關《電訊(釐定頻譜使用費的方法)(1.9-2.2吉赫頻帶內以行政方式指配的頻譜)規例》、《2014年電訊(以拍賣方法釐定頻譜使用費)(修訂)規例》及《2014年電訊(釐定頻譜使用費的方法)(第三代移動服務)(修訂)規例》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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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LS56/13-14號文件
(於2014年5月22日隨立法會CB(2)1593/13-14號文件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就2014年5月16日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擬備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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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753/13-14(01)號文件
(附文隨上) | - | 《2014年電訊(以拍賣方法釐定頻譜使用費)(修訂)規例》的標明修訂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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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753/13-14(02)號文件
(附文隨上) | - | 《2014年電訊(釐定頻譜使用費的方法)(第三代移動服務)(修訂)規例》的標明修訂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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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753/13-14(03)號文件
(附文隨上)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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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758/13-14(01)及(02)號文件
(於2014年6月3日發出) | - | 莫乃光議員於2014年5月3日及13日的來信就香港電訊建議收購CSL New World Mobility Limited一事提問(只備中文本)及政府當局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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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項(上午10時25分至10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