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草案》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日期:2015年6月1日(星期一)
时间:下午2时30分
地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

议 程
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0分至4时25分)

先前会议的跟进事项

立法会CB(2)1583/14-15(01)号文件
(于2015年5月29日发出)

-因应2015年5月26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2)1583/14-15(02)号文件
(于2015年5月29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5年5月27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1583/14-15(03)号文件
(英文本 - 于2015年5月29日发出; 中文本 - 于2015年6月2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2015年5月26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及助理法律顾问于2015年5月27日发出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立法会CB(2)1583/14-15(04)号文件
(于2015年5月29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立法会CB(2)1543/14-15(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5年5月21日发出)

-梁家骝议员于2015年5月20日的来函,当中夹附有关保障登记医护接受者私隐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以修订模式标示)讨论拟稿

立法会CB(2)1552/14-15(01)号文件
(英文本 - 于2015年5月22日发出; 中文本 - 于2015年5月27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梁家骝议员拟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讨论拟稿所作的回应

相关文件

立法会CB(3)575/13-14号文件
(于2014年4月24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立法会CB(2)1515/13-14(01)号文件
(英文本 - 于2014年5月13日发出; 中文本 - 于2014年5月20日发出)

立法会CB(2)1551/13-14(01)号文件
(英文本 - 于2014年5月16日发出; 中文本 - 于2014年5月20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4年5月12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所作的回覆

立法会CB(2)837/14-15(01)号文件
(英文本 - 于2015年2月11日发出; 中文本 - 于2015年2月16日发出)

立法会CB(2)911/14-15(01)号文件
(英文本 - 于2015年2月24日发出; 中文本 - 于2015年2月26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5年2月10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所作的回覆

立法会CB(2)956/14-15(01)号文件
(英文本 - 于2015年3月4日发出; 中文本 - 于2015年3月5日发出)

立法会CB(2)1019/14-15(02)号文件
(于2015年3月11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5年3月3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所作的回覆

立法会CB(2)986/14-15(01)号文件
(于2015年3月9日发出)

立法会CB(2)1145/14-15(03)号文件
(于2015年3月27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题为"由委员及/或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提出、涉及条例草案主要拟议修订的事宜及政府当局立场的摘要"的文件及团体及个别人士就有关修订提交的书面意见

立法会CB(2)1215/14-15(03)号文件
(于2015年4月10日发出)

立法会CB(2)1215/14-15(04)号文件
(英文本 - 于2015年4月10日发出; 中文本 - 于2015年4月13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5年4月8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所作的回覆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bc/bc56/papers/bc56_ppr.htm)

II.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