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
时间:下午2时30分
地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A

修订议程
(截至2015年11月6日)
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0分至4时25分)

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立法会CB(2)86/15-16(03)号文件
(于2015年10月27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立法会CB(2)221/15-16(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就2015年10月28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86/15-16(04)号文件
(于2015年10月23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题为"曾讨论的主要关注事项及政府当局所作回应的摘要"的文件

立法会CB(2)86/15-16(05)号文件
(于2015年10月27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题为"有关在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拟发出的附属法例/操守守则/行政指引內将予处理的事项的摘要"的文件

其他相关文件

立法会CB(3)583/13-14号文件
(于2014年4月25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立法会CB(2)1761/13-14(02)号文件
(于2014年6月10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就条例草案拟予修订的相关条例条文拟备的标明修订事项文本

立法会CB(2)1761/13-14(03)号文件
(于2014年6月10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4年5月21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1761/13-14(04)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4年6月10日发出;中文本于2014年6月11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14年6月6日就助理法律顾问2014年5月21日函件作出的回覆

立法会CB(2)2014/13-14(01)号文件
(于2014年7月9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14年7月8日就助理法律顾问2014年5月21日的函件提供的补充回应

立法会CB(2)22/14-15(03)号文件
(于2014年10月9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团体代表对条例草案各项具体条文表达的意见和关注所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2189/13-14(01)号文件
(于2014年8月14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及
立法会CB(2)22/14-15(04)号文件
(于2014年10月9日发出)

-香港律师会于2014年8月6日提交的意见书及政府当局就该意见书內所提关注事项/问题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82/14-15(02)号文件
(于2014年10月16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及
立法会CB(2)191/14-15(03)号文件
(于2014年10月30日发出)

-孖士打律师行于2014年10月14日提交的意见书及政府当局就该意见书內所提关注事项/问题作出的回应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可于立法会网站取览:http://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bc/bc57/papers/bc57_ppr.htm)

II.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