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六次会议

议 程

I.

通过2013年11月8日举行的第五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261/13-14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2013年乡郊代表选举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2/13-14号文件)

IV.

将于2013年11月2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a)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4/13-14号报告
(立法会CB(2)264/13-14号文件已于2013年11月13日随立法会CB(3)167/13-14号文件发出)

(b)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3年山顶缆车(修订)条例草案》

V.

将于2013年11月27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164/13-14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i)民政事务局局长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第9A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3年11月11日随立法会CB(3)160/13-14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14/13-14号文件)

(ii)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第29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3年11月7日随立法会CB(3)145/13-14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13/13-14号文件)

(d)议员议案

(i)由李国麟议员动议的议案

李国麟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由梁耀忠议员动议的议案

梁耀忠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V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2013年邮政署(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4)134/13-14号文件)

(b)研究于2013年10月4日刊登宪报的3项根据《稅务条例》第49(1A)条作出的命令的小组委员会报告

小组委员会主席涂谨申议员作口头汇报。

(c)把研究政策事宜的小组委员会的工作期延长的建议
(立法会CB(2)262/13-14号文件)

V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263/13-14号文件)

VIII.

毛孟靜议员建议寻求立法会授权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调查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审批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相关的事宜;并授权该专责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行使《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9(1)条下的权力,以传召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主席王维基先生到该委员会席前作证及出示所有相关资料


(毛孟靜议员于2013年11月7日的来函(立法会CB(2)253/13-14(01)号文件))

IX.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