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2014年5月30日举行的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纪要(立法会CB(2)1673/13-14号文件) | |||
II. | 续议事项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
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 |||
(a) |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2014年香港九龙塘基督教中华宣道会法团(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57/13-14号文件已于2014年5月29日随立法会CB(2)1650/13-14号文件发出) | |||
(b) | 2014年5月30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4年6月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59/13-14号文件) | |||
IV. | 将于2014年6月11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追加拨款(2013-2014年度)条例草案》 | |||
V. | 将于2014年6月18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 |||
(a) | 质询
(立法会CB(3)697/13-14号文件) | |||
(b) |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 |||
(c) | 政府议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54A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4年5月22日随立法会CB(3)670/13-14号文件发出) | |||
(d) | 议员议案
| |||
(i) | 莫乃光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4)条就:
| |||
- | 《电讯(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1.9-2.2吉赫频带內以行政方式指配的频谱)规例》;
| |||
- | 《2014年电讯(以拍卖方法厘定频谱使用费)(修订)规例》;及
| |||
- | 《2014年电讯(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第三代移动服务)(修订)规例》
| |||
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4年6月5日随立法会CB(3)705/13-14号文件发出) | ||||
(ii) | 李卓人议员就"六四事件"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4年4月29日随立法会CB(3)598/13-14号文件发出) | |||
(iii) | 黃国健议员就"成立'未来基金'以建立综合退休保障制度"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4年4月30日随立法会CB(3)603/13-14号文件发出) | |||
VI.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立法会CB(3)1674/13-14号文件) | |||
VII. | 其他事项 |